在中国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死刑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刑罚制度之一。但是在古代被判处死刑的人,为什么要被安排在秋后问斩呢?
中国死刑最早可以追溯至三代时期。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到,死刑犯一般都是秋后问斩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是在秋季之后执行的。所以就有的很多人产生了疑问,为啥非要等到秋后再展呢?其他的季节不能砍头吗?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人们非常重视自然规律,天理循环,尤其是在生死大事上更是特别重视。人们普遍认为,在春夏之季是万物复苏的时期。在这个时候杀人动刀,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而相反,到了秋冬之际,万物也开始沉睡,寒风瑟瑟所带来了凄凉和肃穆感。也是动刑的时期!
古人认为,在这个时期,处理罪犯是符合实际的,老天爷也不会惩罚自己,算是替天行道。
汉代的著名儒学大家董仲舒说过,“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正四政若四时通类也。静为春赏为夏罚为秋行为东。”这个意思就是,帝王贵为天子,所作所为应该顺从天意遵循自然规律。春季应该是播种发展的,夏季为悬赏之际。秋季是处罚之际,冬季应为休整之际,一对应的季节做对应的事情。如果不遵循的话,那则是违背天命,也就会招致天灾人祸的。
虽然说规定了,在秋冬之际来处决犯人,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朝代的行刑方式与行刑时间也还是有所差别的。
比如汉代规定死刑只能是在秋冬之际,立春之后不得用刑。而唐代规定,死刑只能在农历的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执行。在明清时期,秋后处斩形成了定制。即便是经过朝廷审议要处决的罪犯,也都要在秋后处斩。
在清代的秋审制度,朝廷一般会在秋季进行二次审问,可以很大程度避免冤假错案。所以秋后问斩的罪犯,要比斩立决的罪犯获得更多的机会。
在雍正时期就直接颁布了一个法令,叫做牛养成四。也就是说,如果犯人在家族当中是独生子。而他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都还健在。本来判决死刑的,可以经过皇帝批准改判重杖一顿,加上示众三个月就可以免掉死罪。这也是相当的人性化。
同时,古代的皇帝还会在特殊的节日赦免犯人。例如新皇登基、更换年号、设立太子等等。或是遭遇天灾的时候,皇帝也会大赦天下。使得许多囚犯免除了死罪,甚至有些人的犯罪记录也会被直接删除。这样既可以避免了死刑造成的劳动力流失,也是让天下人明白皇帝的仁慈和爱民之心。
每逢大赦天下之时,早已万念俱灰的死囚犯们,都会因为逃过一劫而痛哭流涕,跪谢万岁。他们会感恩戴德,更加为皇帝卖命,这样就巩固了封建统治的政权,可以说绝妙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