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均来自于真实事件改编,目的旨在普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进行删除)
【案情摘要】
"我这八斤香蕉就卖了24块钱,你们罚我5.5万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并且发现问题时我都已经积极配合了整改了,还罚这么多,我不服。"
大家都知道,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大家所在意的事,可有一个小贩却因香蕉中含有农残药而被市场监管所罚巨款却还惹得网友怜惜。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丁某是本案子的主人公,也是一个卖水果的小贩,家里虽开有一个小型的水果店,但起早贪黑的进货卖货也只是勉强的够家里的生活开销。
这天,丁某像往常一样找到自己经常进货的供应商,因为都是经常拿货,丁某对其也是非常信任,故很爽快的就以25.5的价格进购了17斤香蕉。
因为货进的比较齐全,丁某这天很早的就上完货就准备开门,许是开门早的缘故,丁某非常顺利的开了好几单生意。
本以为这是一个好兆头,可令丁某没想到的是,中午市场监管局的来检查,却意外的发现丁某的香蕉不合格。
原来,丁某进的这批香蕉中含有大量的吡唑醚菌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本来吡唑醚菌酯是用来防止害虫的农药中含有的成分,只要不超过规定最大标准就不会造成食品危害。
但这批香蕉却意外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没办法,市场监管局只能对其罚款5.5万元。
但丁某只是一个小商贩怎么能随便拿出5.5万元,所以他不仅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的调查,还主动交代清楚了自己的进货渠道,并赶忙发出通知要召回那部分卖掉的水果。
尽管这样,市场监管所还是坚持自己的处罚,并让丁某尽快筹集好所需罚款。
虽然丁某没学过法律,但他仍觉得市场监管所判的过多,于是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让其减少罚款。
在法庭上,丁某说出许多证据来证明处罚过重,因为农药的使用本就不是丁某的问题,并且在发现问题时,丁某第一时间就赶忙去解决。
最终,在法官的认真审判下,法官宣布丁某不用承担那5.5万元的罚款,但又因为丁某确实卖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故判处丁某2000块钱罚款。
可这样的结果又引起了市场监管局的不满,他们认为法院太过于偏袒丁某,而且他们的罚款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谁让丁某在购买香蕉时并没有查取对方的经营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而且如果只罚款两千元,会降低违法的成本,并影响食品监管执法的统一。
于是,市场监管局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可经过二审法院的审判,最终还是选择驳回市场监管所的请求,维持原判。
这也引起很多网友的讨论,有人占丁某认为小贩很不容易,也有人占市场监管所认为要按照规章办事。
那这其中到底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呢?我们接着来看。
【以案释法】
一、本案中丁某触犯的是哪条《食品安全法》呢?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所以说,市场监管局按照法律的规定,因为丁某并没有让供应商出具生产经营等相关证明,故对丁某给予5.5万元的罚款也是合法的。
二、本案中法院为什么会对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重新认定?并且二审还有驳回市场监管局的上诉?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当事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案中的丁某在发现自己产品不合格时,也是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主动告知自己的供货商还申请去收回不合格的产品。是符合减轻处罚的标准的。
故法院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时作出罚款55000元的处罚决定,显然处罚幅度过高,明显不当。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应予以减少处罚标准。
显然,这次法院的判决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因为我们都是社会的劳动者,这很大程度上也是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小编认为:在市场监管中适当的处罚确实可以维护市场的秩序,但我们更要立足于现实,考虑商贩的实际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处罚。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的团结。
看到这,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
db
还不如去搞日本海产去,才1万元
小龙
相同的案子在中国,会出现N多种结果!
yujinyong1233
商畈怎么会知道农药超标????
长风破浪会有时 回复 09-18 12:34
这香蕉我吃过了没事[笑着哭]看来以后卖个水果都得先买一整套检测设备[笑着哭]
星火燎原
遥遥领先[点赞]
yujinyong1233
源头上没有人把关!!!!
老板来一碗马面
加油站卖掺假油盈利1000多万,罚2000
用户16xxx03
还不如进日本核辐射产品来得划算[笑着哭]
米开朗基洛天依 回复 09-20 19:19
日本核辐射产品才罚多少钱啊,跟这个怎么比
用户12xxx67
如果致死的毒 或能使人得癌症 重大疾病的可以判刑没意见
我来自3098年
手里权力太大,如果罚款还要起诉,还是交罚款更省时省力省心
沉默
哈哈
小小刀
该处罚的是食药监局,为什么没有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