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农资忽悠团”,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3-31 11:49:21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春耕备耕,农资先行。31日,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犯罪损害农民切身利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对被告人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

同时,法院注重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此次发布的张某、司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组成“农资忽悠团”下乡兜售伪劣化肥,组织程度高,销售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法院不仅依法对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张某和司某分别判处11年和9年有期徒刑,还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威慑作用。

此外,典型案例还突出对种子质量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此次发布的2件销售伪劣种子案例中,赵某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入无任何标签标识的带菌马铃薯种薯予以销售,导致农户种植后疫病流行、植株枯死、薯块腐烂,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李某柱等销售未经品种审定、纯度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水稻种子,89名农户种植后造成大幅减产或者部分绝收,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法院对上述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种业市场,从源头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法院还注重全链条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规范网络销售农资”“农资忽悠团”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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