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帮点“小忙”
办几张银行卡、电话卡
替人“收钱”就能躺着获得“好处费”?
殊不知已然踏进犯罪的深渊!
近日,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成功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2024年12月6日,新绛县三泉镇尚某报案称,其在2024年9月份开始,通过虚假网上购物进行刷单,后客服以银行卡需要解冻为由,引导其多次向不同账户转账,共计被骗15700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分析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吉某,并第一时间前往云南省将其抓获。
经查,2024年8月份至2025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吉某(男,32岁,云南省镇雄县)为牟利和刷流水贷款,在明知不能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情况下,将商铺收款码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资金。
目前,吉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审|政工监督室
供稿|刑警二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