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常年在国外生活,并嫁给外籍丈夫,自己的孩子则由国内的母亲抚养成人。女子与外籍丈夫离婚后回国,很快准备二婚。此时她却提出要卖掉母亲一直居住的房屋,让母亲搬走,遭到母亲拒绝。女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87岁的陈桂兰(化名)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眼神有些空洞,思绪飘回到了多年前那个改变一切的日子。 1988年,女儿朱蕾(化名)离开家,远走异国他乡去日本自费留学。 那一刻,陈桂兰虽满心不舍,但欣慰大过一切,哪个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女能出人头地呢?机场分别时,陈桂兰哭得特别伤心,可她还是强忍着泪水,微笑着鼓励女儿勇敢前行。 前往日本后,朱蕾和陈桂兰的联系,全靠几个越洋电话维系。昂贵的话费让每次交流都只能匆匆几句,慢慢地,双方习惯了这种分别和交流方式,若非重大节日,很少联系。 直到1993年,朱蕾回国了,还带着日本籍的男友和7个月大的女儿璐璐(化名)。 朱蕾受新思潮影响,追求经济和人格独立,拒绝当全职太太,便将璐璐交给陈桂兰照顾。陈桂兰毫不犹豫地一口应承,她觉得这不仅是义务,更是责任。 此后,她出钱出力,将所有精力都倾注在璐璐身上,时光飞逝,转眼间璐璐已年满30周岁。 2000年,朱蕾再次回国,买下一套115平米的大三房,随后又匆匆回到日本。 陈桂兰不辞辛劳,负责装修等扫尾工作,从材料选择到装修风格,都尽力满足璐璐的健康和喜好。 2001年,为了帮助女儿,陈桂兰卖掉自己唯一的老宅,把所得的25万元全部汇给了远在日本的朱蕾。 数年之后,朱蕾和日本籍丈夫离婚,回到国内。年近六旬的她从事保险工作,很快又处了对象二婚。 可不久后,朱蕾提出因工资不稳定、退休金少,生活压力大,要卖掉这套房子换成小户型。她宣称要把自己安排好,做一个经济独立的人。 但这样一来,87岁的陈桂兰将无处可去,陈桂兰和璐璐都极力反对。 璐璐表示愿意每月补贴母亲3000元,加上退休金,生活不成问题。璐璐还认为,卖掉房子绝非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母亲二婚丈夫在背后挑唆,她曾听母亲的再婚对象说过,不卖掉房子就离婚。 面对质疑,朱蕾矢口否认,坚称是无法忍受和母亲一同居住。 当被问到陈桂兰以后去哪里时,朱蕾竟称哥哥应该赡养母亲,即便居住条件有限也不是问题,甚至说国家也可以安排。 朱蕾执意卖房,陈桂兰坚决不愿搬走,她觉得自己卖掉老宅还出资帮忙,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为了赶走陈桂兰,朱蕾最终以排除妨碍为由,将87岁的母亲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桂兰跟大儿子有套共同房子,可房子仅20多平,一家三口已捉襟见肘,让陈桂兰跟大儿子住不现实。 在需要母亲帮忙照料女儿时同意入住,如今欲置换房屋,在未对母亲的居住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要求母亲搬离,违反法定赡养义务,也有违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驳回了朱蕾的诉讼请求。 朱蕾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上海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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