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休后多一份收入,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初识“个人养老金”
记者范楚乔
3月31日,以“个人养老金为您添保障”为主题的2025年12333统一咨询日暨个人养老金百场宣讲启动仪式,在中心城区南风广场举办。
此次活动紧扣主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原则,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对个人养老金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便捷化的服务。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自2022年11月25日先行先试,到2024年12月15日推广至全国,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关键举措。
为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养老保障,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优化公共服务,开展广泛宣传推广;各大金融机构响应民生需求,精准对接政策落地;广大群众通过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为自身增加多一层养老保障,并享受到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月底,我市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突破34万,累计缴费规模超过1000万元,推出个人养老金产品1000多款。
个人养老金政策介绍
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包括
我国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由3个部分组成。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实行完全积累;
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可投资哪些金融产品?
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的金融产品采取名单式管理,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和国债等,具体金融产品由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公布和更新。
进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的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参加人可以根据偏好选择购买名单中的金融产品,其中,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在开户银行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无须“录音录像”。
为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金融机构将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强化风险提示,并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有条件的会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存在投资风险,参加人需谨慎选择。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行,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
参加有什么好处?
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哪些人可以参加?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缴费方式有哪些?
个人养老金支持多元化缴费方式,参加人可以使用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如何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立两个账户:
首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下简称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
其次,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领取个人养老金等。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内的账户,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另外,为满足参加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需要,每年可以变更两次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缴费有限额吗?
按照应实现的补充养老功能,个人养老金目前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超过限额不允许缴存。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以及年度内缴多少、一次性缴纳还是分次缴纳。
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领取条件有哪些?
参加人一般要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
为解决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取的问题,现行政策规定,当参加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患重大疾病,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怎么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根据需要赎回相应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领取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流程
第一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选择“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服务,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第二步:通过商业银行手机银行或柜面等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一次性完成第一步和第二步。
第三步:通过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自然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参加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或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步:通过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渠道,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国债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第五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等方式领取个人养老金,由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
另外,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可查询个人养老金相关账户、缴费、交易、领取等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可查询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发行机构等信息。
记者范楚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