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琪鹏)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已于近日公布,将于今年5月10日起施行。据了解,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增加了婚姻家庭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等被明确写入其中。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共6章28条,明确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条例明确,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亲自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终止。
本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中增加了婚姻家庭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方面的作用。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发现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告知受害人寻求救助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