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洗澡不关门,看一眼,竟要我赔26万?”法院:不构成侵权

小贝去旅游 2023-08-16 20:37:48

对于许多在外打工的上班族来说,吃穿住行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住宿问题。如何找到一间便宜实惠又离公司近的房子,成了许多年轻人在租房时主要考虑的事情。

也正因此,合租房的租赁形式开始盛行。

合租房价格低,能够最大程度上节省年轻人的开销,这种新颖的租房形式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首选。

然而合租的背后,是几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短暂地生活在一起。由于性别、生活习惯以及各自性格的不同,难免彼此之间会产生些许矛盾和摩擦。

何某和孟某就是合租房的室友,二人因此产生了矛盾,孟某竟要求何某赔偿她26万元,最终因此走上了法院。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浴室洗澡遭“偷窥”

对于孟女士来说,洗澡的时光是一天之中最放松最自在的时光。

手机里放上自己喜欢的歌,打开热水,轻轻冲刷掉一天的疲惫。因此,她总是习惯在忙碌的工作之后,回到家中安安静静地洗上一个热水澡。

今天对于孟女士来说更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公司的工作早早结束,这是她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提前下班,这对她而言是一件再开心不过的事情。

回到出租屋后,她四下环顾,发现家里暂时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便收拾出了干净衣服,去到卫生间准备洗澡。

这间房子是合租房,是孟女士在初来广西工作时租下的。

33岁的她由于工作调动问题,独自一人来到广西打拼。起初她曾经动过整租一居室的念头,奈何房租太贵,超出了她的预算,无奈选择了合租。

其实起初她对合租是有顾虑的,考虑到彼此的生活习惯不同,平时日常生活中难免会给彼此带来诸多困扰,所以她在入住前做了很大的心理建设。

不过合租过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合租的生活似乎也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糟。

同她合租的还有一男一女两位租客。男租客姓何,女租客姓顾,二人都是外地来广西打工的上班族。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他们三人平日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极少见到彼此。即使是碰到面了,也只是打声招呼点点头的关系,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着,孟女士每天也在家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平日忙到压根无心顾及其他。

转眼间,三人在一起合租的时间就超过了半年,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们从未发生过矛盾和摩擦,孟女士对此颇感欣慰。

只是这间房子里面只有一个卫生间,三个人有时候急起来会出现抢厕所的现象。不过好在大家都比较宽容,从未发生过矛盾。

孟女士到家后见家中无人,心里煞是欢喜。今天终于可以想洗多久澡就洗多久了。

来到卫生间,刚欲关门,一通电话就打了过来。孟女士在接听完电话后脱下了衣服,开始享受每天最珍惜的放松时光。

就在她享受着温水的沐浴之时,她的余光突然瞟到一摸黑影略过。她吓得叫出了声,迅速关掉淋浴头,拖来了不远处的一块浴巾,将自己赤裸的身子牢牢包住。

“是谁?”孟女士大叫道。她明明记得自己刚刚回来的时候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房子里也静悄悄的,怎么回突然冒出个人影。

而且虽然一闪而过,但是她隐约感觉那黑影的块头比较大,一定不是一个女子的声影。

该不会是家里进贼了?此刻孟女士的大脑飞速旋转,她在疯狂猜测着各种可能。

“是我,姐,不好意思没注意你在卫生间。”一个熟悉的男声起,是何某。孟女士立马长吁了一口气,放下了心。

还好不是小偷。孟女士心想。可是随之,她却变得更加恼怒。

自己的身子就这样被同居的异性室友看光了,这简直是天大的羞辱。从此以后自己还怎么在这间房子里和他相处?孟女士越想越气。

她火速冲洗干净身上的沐浴露,然后穿上衣服,来到何某的房间门口,想要同何某好好理论一番。

26万元的巨额赔款

“你为什么偷看我洗澡!”孟女士气势汹汹地砸开了何某的门,大声质问道。

“不是我要偷看你洗澡,我只是刚好想去上一个厕所,我没想到你会在里面啊。”何某对于孟女士突如其来的质问感到有些委屈。

“我门关着你看不到吗?我在里面洗澡有声音你听不到吗?非要往里面闯,你不就是故意的?”孟女士连声发问,脸也随之涨得通红。

“冤枉啊,我去厕所的时候门真的是开着的,而且我当时耳朵上戴着耳机,完全没听到厕所里有水声,所以没多想直接进去了。”何某连连摆手。

“况且我当时进去之后发现你在里面洗澡就立马退出来了,其实我啥也没看到啊姐。”他还在努力为自己辩解着。

可是此刻正在气头上的孟女士压根听不进何某的解释,自己已经被看光了,一股莫大的羞辱感涌上了心头。

但随即,她脑中的画面一闪而过。她突然回忆起自己在进入卫生间时,在准备关门的时候好像确实是接到了一个电话。

或许是因为这通电话的打岔,导致自己忘记关厕所门了。孟女士恍然大悟。

可是这并不能平息她当下的怒火和羞辱感。她话锋一转,将话头转到了另外的事情上面。

“就算你是无心,那你也已经看到了我的身体,侵犯了我的隐私,你得赔钱!”

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无妄之灾,何某叫苦不迭,直喊冤枉。自己本就无心进入厕所看孟女士洗澡,现如今还要被安插上侵犯隐私的罪名,被要求赔钱。

按照孟女士的这个说法,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考虑到他们日后还要日日相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何某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个事情我本就是无心,不过考虑到你被我看光心里很难过得去,所以你说吧,你要我赔多少?”何某道。

本以为孟女士所谓的赔偿不过几百块上下,何某也想因此破财消灾。可谁知孟女士接下来的报价直叫人大跌眼镜。

“26万。”

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何某从没想到,自己这无意间的一瞥竟然也能值这么多钱。

“26万?!你怎么不去抢?”何某此时的理性也逐渐被愤怒所占据,他料定孟女士是想要借此坑自己一笔。

“如果真的要赔26万的话,那么咱们法庭上见吧。”何某最后说道。

昔日室友对簿公堂

事发后不久,二人就在法庭相见。

近几日他们都尽量与彼此碰面,即使是不小心迎面撞上了,也只是还给对方漠然地无视。

孟女士坚持要状告何某侵犯自己的隐私权,要求他赔偿自己26万元现金。

然而何某却认为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自己即使愿意给出一定的精神损失费,也绝对不可能赔偿26万元之多。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议,法院认为何某无须赔偿孟女士26万元现金。

因为何某虽然看到了孟女士的裸体,但是主观上并非出自刻意,而是无意之下做出的一个举动,并不存在违法。

孟女士因为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侵犯,向对方要求一部分赔偿也并非无理取闹。公民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孟女士可以向何某索要一部分精神损失费。

但是26万元的赔偿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赔款范围,所以并不得到法律的支持。也正是因此,法院驳回了孟女士要求赔偿26万元的申请。

在这件事情过后,孟女士与何先生的关系彻底闹僵,二人心里也都对彼此产生了芥蒂。在一段时间的安顿之后,何先生选择搬出这间合租房,彻底远离这场闹剧。

孟女士关于何某侵犯其隐私权的主张是否合理?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在本案中,孟女士主张何某侵犯其隐私权是合法合理的。因为孟女士在私人场所进行洗浴,而何某出现并偷看到了她的私密部位,因此对于孟女士而言,何某确实存在侵犯其隐私的行为。

但是从何某的主观意愿上来说,他完全是出自于无心,并不是主观上故意去行使该行为,因此也不构成违法。所以最终法院认定何某不构成侵权,没有要求何某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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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8-18 22:21

    典型的敲诈勒索,但是没人会管,告也没用,法律是保护坏人的

  • 2023-08-20 08:32

    她值吗?

  • 2023-08-17 12:17

    男子当初为什么不也脱光,反告她侵犯了他呢?[笑着哭]

  • 2023-08-17 09:39

    草,自己不关门,还有理。如果大门,卫生间都不关,外人在大门经过,看到了一眼,也要赔偿?如何是本人在阳台估意不穿衣服,被人在其它楼看到了,也要赔?

  • 2023-08-20 07:52

    有不构成侵权了?[得瑟]你们好奇怪啊

  • 2023-08-17 15:03

    矫情!自己不关门还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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