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四个月花费近60万,分手后法院判还30万

星夜直航 2024-12-20 08:59:25

据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一场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落下帷幕。2023 年 12 月 19 日,21 岁的刘某与 19 岁的罗某,犹如两颗流星,在某社交平台的线上相遇,他们均是在校大学生。2024 年 1 月 27 日,他们的爱情之花绽放,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相识及恋爱的美好时光里,刘某如同慷慨的圣诞老人,时不时地给罗某送上昂贵的礼物,那 20 万元的爱马仕包,犹如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那 27500 元的 Dior 包,恰似春天里盛开的花朵;那 39800 元的高尔夫球杆,仿佛是通向幸福的魔杖。刘某还多次向罗某进行大额转账,如 5 月 12 日那如诗如画的 52000 元转账、给罗某旅游费用的 52000 元转账、首次见面时那如音符般跳跃的 8888 元转账等等。在这短短四个多月的恋爱旅程中,刘某为罗某转账共计 401791 元,为罗某代付 178145.6 元,共同旅游等消费支付 28800 元。

罗某也不甘示弱,她自称给刘某发过不少大金额红包,如给刘某发了如火焰般炽热的红包 25000 元,给刘某看病的红包犹如冬日里的暖阳般温暖的 10000 余元,还给刘某购买了如宝石般闪耀的 28888 元笔记本电脑等。

然而,2024 年 5 月,两人的爱情之舟遭遇了风浪,因矛盾分手。刘某认为,双方恋爱期间,他向罗某的转账及为罗某代支付的行为,宛如一座通往婚姻殿堂的桥梁,是以与罗某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如今,双方已分道扬镳,这座桥梁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婚姻的彼岸遥不可及,因赠与所附的条件无法实现,刘某遂诉请罗某返还赠与钱款 594101 元。罗某则坚信,刘某的转账等行为都是出于自愿的慷慨馈赠,要求其返还毫无道理。双方各执一词,如两军对垒,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罗某返还刘某赠与款 399077 元,罗某心有不甘,上诉至吉安中院。经过法院的调解,罗某终于同意在一年半内返还刘某 300000 元,双方对这一调解结果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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