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15时,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民警杨慧玲正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
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一边掏出“警察证”一边小声对杨慧玲说,“我是‘民警’任某某,我女朋友来办证,能不能帮加个急……”
按照规定,办理加急证件有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即可,可这名男子却“亮证”加急,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杨慧玲只匆匆一瞥便发现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她表面上不动声色依旧继续为他办理业务,同时暗中安排同事核实男子的信息。
果然,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连名字都是假的。
杨慧玲立即联系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该男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经查,这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