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学校员工因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被罚

金台资讯 2025-04-16 16:23:01

近日,湖南湘潭一学校员工因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整。

前期,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湘潭县科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台蓝色五星钻豹牌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在男生宿舍第一层疏散通道上,严重占用疏散通道。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随即电话联系车主罗女士,要求其将电动自行车移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消防部门给予罗女士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强制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从公共门厅移走,并现场对罗女士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警示教育。

现车主罗女士已缴纳了罚款,同时表示在消防人员的教育、科普下了解到了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危险性,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会谨记教训按规矩停放电动自行车。下一步,大队将加大电动车专项整治力度,严查电瓶车违规停放楼道、违规改装、违规充电等行为。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欧阳芳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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