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本溪市委批准,本溪市纪委监委对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福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福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采矿手续延续、工程项目承揽、动迁补偿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福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本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福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