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持续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怎么干?

身边24小时 2025-04-19 01:48:47

近日,上海召开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并出台了《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4月17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若干措施》聚焦六个方面,提出了26项工作措施,着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2024年,上海民营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全市近三成的工业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超三成的增加值、近四成的税收,贡献了四分之三的新增就业。

《若干措施》提出,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采购透明度,定期更新入围供应商名单,用好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诚信履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等。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燃料、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建立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等。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的指导、培训、服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可与上海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叠加同享等。

《若干措施》提到,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等。

《若干措施》提到,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等。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码”,减少非必要现场检查等。细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联合苏浙皖制定出台新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等。

《若干措施》提到,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开放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科技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和公共研发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平等使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向各类经营主体开放更多国资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鼓励民营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贸易总部等功能性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中小企业海外参展参会的组织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境外投资,鼓励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投资等一揽子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等。

《若干措施》提到,要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依托上海惠企政策“随申兑”平台,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积极吸纳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通过“直通车”“绿色通道”等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渠道等。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通过座谈会、圆桌会等形式,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等。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交往,鼓励民营企业家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积极沟通交流等。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指出,上海将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讲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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