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这案子。 我作为女性,寻思男方强行这事很可能就是真的,法院或许还真没判错。 现在有些人结婚,开口闭口就是房子加名、彩礼到位,感情倒成了最不重要的条件。 前阵子听朋友讲个真事,俩小年轻相亲认识不到仨月,女方直接撂话:“彩礼二十八万八,房产证必须写我名,否则免谈。”男方家掏空家底凑齐了,结果证还没领呢,女方转头跟闺蜜炫耀:“管他爱不爱我,钱捏住了就行。” 你说这婚结的,跟菜市场砍价似的。 有人为了加个名字,婚前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什么公证、协议折腾一大圈,可晚上躺一张床上,连对方爱喝甜豆浆还是咸豆花都不知道。 见过最离谱的,两口子结婚五年,男的到现在还以为媳妇儿老家在陕西——其实人家是甘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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