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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翻窗进入女邻居家,“求做情人”欲发生性关系被拒,犯强奸罪获刑一年半

大皖新闻讯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85后男子王某(化姓)酒后爬楼翻窗进入邻居卧室,欲与对方发生性关系遭强烈反抗未遂。王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一年半。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小李(化名)系住在上海市嘉定区某楼上下层邻居。

2024年6月1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酒后欲与小李发生性关系,遂通过爬行院内栏杆至二楼空调外机处,再翻窗进入小李卧室,趁小李睡觉之机,搂抱小李,小李反抗,并称如王某再不离开就要打电话给其妻子,王某遂松手后离开现场。

后王某又趁小李开门之际,从身后抱住小李,小李呼救被阻止,挣脱过程中将王某手指咬伤。

同月19日0时许,被告人王某通过上述方式欲再次进入小李家中,因小李将门窗上锁故王某无法进入,后小李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将王某抓获,其到案后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

小李陈述称,当天自己在家中睡觉,王某突然到其卧室扑到床上,“嘴里一直说对不起,我让他赶紧走,不走就打电话给他老婆,他才松手。”由于害怕,且对方是邻居,小李第一次并没有报警。

王某则辩称,自己不构成强奸罪,第一次是搂抱了对方,想与其发生关系做情人,对方不同意便离开了,第二次,则是觉得不好意思,前去解释被拒。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该案的暴力程度较轻以及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家属自愿补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对被告人王某减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评论列表

朱政
朱政 16
2025-04-22 16:31
大同的都三年呢,咋这个这么轻

hsssa 回复 04-22 16:43
这个暴力情节较轻,估计认罪态度也良好减轻处罚了,按道理强奸未遂也是三年起步的

听雨品茶
听雨品茶 14
2025-04-22 17:22
你小子胆子太大了,我都是让邻居来我家里玩。然后送她们一些东西,一来二往关系密切友好。
用户10xxx05
用户10xxx05 8
2025-04-22 16:33
我就纳闷了,那个开盒了3000多人搞网暴的那两个怎么判的和这个量刑怎么几乎一模一样啊?在网上暴力隐私安全很多时候比现实中都严重了,你看好多都得了抑郁症了
用户28xxx66
用户28xxx66 7
2025-04-22 16:31
强奸未遂,应该无罪

用户10xxx23 回复 04-22 16:42
[呲牙笑][呲牙笑]下次我去杀你未遂 我也无罪

灯红酒绿ゝ 回复 用户10xxx23 04-22 16:45
可以去试试

早晨金色的阳光
早晨金色的阳光 7
2025-04-23 08:19
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干坏事,不要违法犯罪,监狱的日子会让你后悔痛哭,痛不欲生!违法犯罪严重甚至会被判死刑,丢掉性命。 捡垃圾都比在监狱坐牢不知强多少倍?守住人生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违法犯罪!珍惜自由!珍惜生命!珍惜人生!
何以笙
何以笙 6
2025-04-22 16:54
丢男人的脸!整个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就知道用强,难道就不知道智取吗?
步入阳光
步入阳光 3
2025-04-22 16:33
利益给得不够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3
2025-04-22 16:37
强奸罪判这么轻吗?

林籁泉韵 回复 04-22 17:15
未遂,再有就是应该达成谅解[得瑟]但你要记住,强奸罪和未遂,一旦立案...属于公诉案件,达成谅解也必须判,可以考虑从轻[得瑟]

A 董
A 董 2
2025-04-22 17:06
你说你多冤,偷鸡不成蚀把米!你真把她拱了,叛个三年五载也值!弄成这样 、哎
二叔
二叔 2
2025-04-22 17:37
给十万同意了
无湘不成军
无湘不成军 2
2025-04-22 16:54
同志们注意了:租房的时候大家都先了解一下四周有没有姓王的,隔壁老王很不老实!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2
2025-04-22 16:32
[爱心][爱心][爱心]
大雨
大雨 1
2025-04-22 16:31
人才[点赞]
pfhu
pfhu 1
2025-04-22 16:40
qj是普适的
邓老师
邓老师 1
2025-04-22 16:43
搞成了坐牢还想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