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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回头看”助力农村污水治理

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顽疾,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华带队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污水乱排成“顽疾”,公益受损引关注

2023年,“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辖区某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至河道,导致空气、水体、土壤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经调查,该村生活污水管道及存储设备破裂,无法正常收集污水,导致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进而汇入无定河,形成“污水围村”乱象,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凝聚治理合力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通过无人机航拍、走访村民等方式固定证据,厘清监管职责。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依法向属地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进行处理。

针对生活污水收集后不能及时运输的问题,检察机关牵头召开圆桌会议,推动镇政府、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达成共识,明确分工,由镇政府更换污水管道设施,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运输储存的生活污水,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

从“污水横流”到“水清岸绿”

2024年,为从源头解决该村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行政机关投入专项资金,在无定河沿岸五里店村新建污水处理站、铺设分流管道,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整改后,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效果进行实地察看,确保整改落地见实效。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回头看”,通过“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群众参与”模式,检验整改成效是否具有长效性,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得到切实根治,守护生态环境与群众生活质量。(通讯员吕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