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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

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不然人们供养一群法官、监狱、律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了扰乱社会吗?肯定不是,供养法律界人士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尊重社会正常行为,增强主流人群的安全感。

订婚、彩礼、说媒、置办婚房,多年来都是保障婚姻的安全感、郑重感和诚意的仪式。既然男女双方都参与其中,那当然就拥有不容置疑的法理依据。虽然这些依据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但并不意味着不合法或者无关紧要。也并不意味着上升到国家层面,仅仅领一个结婚证就能够忽视民间层面的常规保障行为,因为国家层面的保障并非涵盖所有保障,所以从建国前人们组建家庭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如今订婚、聘礼、置办新房依然不可或缺。女方既然参与订婚,进入婚房,收受聘礼,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同阳高案件完全否定民间层次的安全保障,将婚房内存在民间保障行为与马路上陌生人的强暴行为等同看待,这是对法律底线的不尊重,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粗暴践踏,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引起了社会意识混乱,使得男士的安全感瞬间丧失,引发全民激烈谴责和争论,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而女方出尔反尔,虽然赢得了法律判决,却输掉了个人信誉,背负了骂名,为世人所不齿,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评论列表

用心爱你
用心爱你 432
2025-04-25 18:39
说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必须点赞

雨洗风磨 回复 04-27 12:31
说的好,正义感强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回复 05-02 01:22
守旧的彩礼,开放的身体,依赖的经济,独立的思维,强势的性格,上嫁的决心,还有随机的孩子。

蓝隼
蓝隼 231
2025-04-25 20:45
强奸罪重点是强还是奸,强是违反妇女意愿,奸是发生性行为,如果强是重点,那女员工不想上班,老板说不上班就扣工资也是违反妇女意愿,就是强奸犯吗?有个律师再网上发声,觉得说得很关键,大同强奸案男主虽然拉扯女主了,最终还是开车送女主回家了,女人坐他车说明没有被强奸的恐惧,男的既使有那么一段时间违背妇女意愿,也是主动终止犯罪了,男的是用强了,但没有奸,判别的罪可以,判强奸罪从法理上讲不成立吧,这个案子让人办成了笑话,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乘风 回复 04-26 12:43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不行,哪怕当时愿意,事后可撤回。只要没满足她的意愿,这个意愿包含不只是性同意。

用户10xxx96 回复 乘风 04-27 14:15
女人说的清吗,刚开始是愿意的,干到一半就变卦了这个是不是也是强奸,依婚骗钱财都用这个办法先是愿意的,钱到手想法百计再逃离这里

王君
王君 152
2025-04-25 20:48
更好可恨的是这个案件的出现,让恋人,夫妻之间的信任和亲密关系荡然无存,进尔让世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只有尔虞我诈

血玉徽章 回复 04-27 06:52
不。。。!你没明白,不只是夫妻信任的问题,现在最可怕的重点在于,违背妇女意愿这个词在本案里是权利无限,责任没有。。。!而且可以随时合法变更。意味着严格执行起来以后谁惹女人,只要不顺从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就可以被认定刑事责任,而且就算你当时顺着来是对的,事后女人可以随时撤销认同,而且没有任何限制,你还是可以被判定违背妇女意愿。知道厉害了吗?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回复 04-26 20:04
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扶

微末蚁族
微末蚁族 112
2025-04-25 19:11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种吗?

求变 回复 20080313 04-25 22:27
你既然说这个案件了,我简单了解了一下,做个不太合适的比喻,就是你去按摩(你懂的),女方特主动,结果你没给钱,最后女的告你强奸,你认为这就是女方的事后同意撤回权?

20080313 回复 04-25 21:15
南昌骑振冬案就是明显的女方事后撤回

mjgfxy
mjgfxy 90
2025-04-25 20:05
非常有水平的一篇文章 ,大同女法官们确实要学习一下!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67
2025-04-25 21:55
我个人觉得,女方既然收受了彩礼,就是认可了这门婚事,配合发生性关系也是理所当然,如果不愿发生性关系就不该收受别人彩礼,收了彩礼而又拒绝性关系,是不是有很严重的骗婚嫌疑。
小鱼
小鱼 52
2025-04-25 23:06
不要老学西方,还是要尊重传统、传承,中国的法律一定要适合中国社会

嘟嘟熊 回复 04-27 19:01
西方社会已经撕裂乱套了,正手足无措无可奈何的时候,还学习西方那一套。

北斗神拳 回复 04-27 11:38
对啊,老祖宗数千年传下来有些律法还是很符合咱们传统的。杀人偿命,出轨浸猪笼。

用户16xxx81
用户16xxx81 52
2025-04-25 22:00
女法官不合格
没有名字的用户
没有名字的用户 49
2025-04-25 21:06
性同意撤销明确只用在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可以在成年后一年内追溯,结果女拳玩到烂了

kongmuo 回复 04-25 22:31
这TMD也坑人 本来有14以下不管怎样都是强奸 TMD14-18岁只要同意就不是 现在能成年后撤回同意 玩人呢

呵呵 回复 04-30 16:04
性同意撤销权仅适用于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如果妇女当时能反抗而自己不愿反抗,则性同意撤销权不成立。法院的判决明显扩大了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范畴,判决本身就涉嫌违法。

¥@$
¥@$ 45
2025-04-25 22:59
分析得好好,很理性,很精辟[点赞]
¥@$
¥@$ 44
2025-04-25 22:59
理性、精辟的分析[点赞]
沦陷
沦陷 42
2025-04-25 20:27
交给澳门警方
渔翁
渔翁 38
2025-04-25 22:59
完全赞同,符合广大正义的民众之意愿,和我前几次说的是一样的观点。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36
2025-04-26 00:39
如果是官媒这么说,还让人有些安慰。只是普通媒体,只是让我们感觉沮丧
用户10xxx86
用户10xxx86 36
2025-04-25 22:22
不容易,一篇好文章,不是垃圾枪手
45678
45678 35
2025-04-25 17:52
观点很新颖呀
注册很简单
注册很简单 35
2025-04-26 00:23
今年以为冬萍一笑算炸裂了,万万没想到
用户11xxx24
用户11xxx24 35
2025-04-26 00:18
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一篇“订婚强奸案”的批评文章!给作者点赞👍
踢V加工费
踢V加工费 33
2025-04-26 01:32
彩礼不合法就该跟国外一样定性为诈骗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32
2025-04-25 21:44
说的在理
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 32
2025-04-26 07:46
有一定道理,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案件判决有一点点小主观,就是依法判案,谁也不能说我怎么样。所以才会有二审拖了这么久,舆论反响这么大,依然判处男方3年刑期。法律以惩戒改造为目的,本案男方除此特定环境条件并无其他恶意行为,且未造成事实性严重后果。3年刑期判罚明显偏重,反容易造成心理扭曲报复社会

风清云淡 回复 04-26 12:48
这个案例,让喜欢婚前同居的掂量掂量了,就是因为婚前居太多了,男人都习惯了零成本零责任,这个案应可扭转下婚前性开放坏风气了[呲牙笑]男人5分钟快感,让女人弄不好当妈了,但爸不一定有!

求变
求变 32
2025-04-25 20:37
好文章,满足了挣钱说瞎话的本事,男方5张协议,一张都没做到,说女方出尔反尔!确实能逗人一乐

暗夜 回复 04-26 08:19
男方5箱协议女方一张都不同意。所以男方为啥要做到??你这奇葩逻辑。

求变 回复 暗夜 04-26 08:45
你说啥是啥吧,我算是知道了为啥不要跟蠢货争论了。

a齐0
a齐0 31
2025-04-25 22:28
好文
用户42xxx81
用户42xxx81 30
2025-04-25 20:41
翟欣欣一要,冬萍微微笑,余霞偷偷乐,钢化玻璃膜
暮卷西山雨
暮卷西山雨 29
2025-04-26 00:01
铲除女拳妖孽,救我中华
用户10xxx97
用户10xxx97 27
2025-04-25 22:20
说得太好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27
2025-04-26 01:04
想起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扶
用户14xxx78
用户14xxx78 23
2025-04-26 01:13
定强奸案子是太过牵强了,这不是陌生人,是订婚了给了彩礼又有在婚里,也没必须放火逃离
joker
joker 22
2025-04-26 01:39
法律早该改变了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20
2025-04-25 22:50
好文,顶起来!
凤凰树下
凤凰树下 19
2025-04-26 02:02
必须点赞
用户16xxx61
用户16xxx61 19
2025-04-26 02:57
房本没加名字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了,但这跟强奸有一毛钱关系?
臧书幽兰
臧书幽兰 19
2025-04-26 05:05
强奸就是强奸,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
飘渺
飘渺 18
2025-04-26 06:32
这位作者正能量满满,必须点赞。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18
2025-04-26 06:34
这个小编说到点子上了
用户18xxx73
用户18xxx73 16
2025-04-26 07:06
分析精辟,给作者点赞
暗夜星火
暗夜星火 16
2025-04-26 06:23
给小编点赞
大刀
大刀 16
2025-04-25 22:21
说的好!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14
2025-04-26 06:01
好文章,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逍遥过客
逍遥过客 13
2025-04-26 09:01
别订婚结婚就好了
777
777 12
2025-04-26 00:55
有點水平,再猛烈一點更好!
小鱼
小鱼 12
2025-04-25 23:03
说的好
奋斗
奋斗 11
2025-04-26 07:00
这女的以后谁敢娶啊,谁tmd不怕他再把他送进去啊。这女的一辈子都完了,没有人敢和这女的结婚的,谁都怕这个女的在与同样的手段把他送进去。
不争不舍
不争不舍 10
2025-04-26 00:45
有道理。
凝固的风
凝固的风 10
2025-04-26 07:17
你都说到点子上了,点赞!
用户17xxx32
用户17xxx32 9
2025-04-26 19:43
这是最正义文章,支持作者的观点。
祥的
祥的 9
2025-04-26 00:56
准新娘在婚房被准新郎QJ未遂,准新郎被判3年,觉得判的有点重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9
2025-04-26 05:15
放屁,订婚就可以强奸?自古没这回事

暗夜 回复 04-26 08:22
你要说自古我就要和你扯扯了。。彩礼是给妾的。嫁过去妾生是男方的人。死是男方的鬼。娘家一切事情不能找嫁为妾的女儿。这就是自古。。呵呵。

用户13xxx69 回复 04-26 16:46
聘礼,也叫财礼,也要彩礼。

用户11xxx35
用户11xxx35 8
2025-04-26 07:31
这个小编说得真好!
林炜明
林炜明 8
2025-04-26 09:17
说的太对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散文诗
散文诗 8
2025-04-26 19:13
写的很好
楼恒
楼恒 8
2025-04-26 10:02
说得非常好,好文章
敲砖
敲砖 7
2025-04-26 09:19
这个事情发展到这步了,女方要不退还彩礼钱,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钱,这绝对是有预谋的骗婚,还有就是这次判决就如同当年南京法官的做法会产生联锁反应,只要女方想离开男方而不还彩礼就业用这种手段。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3:10
消息很滞后,彩礼钱也是起诉了才退的。

岁月刻痕
岁月刻痕 7
2025-04-26 18:48
这说的真好,下面还有大佬能补充一下吗
星光岁月
星光岁月 7
2025-04-26 22:21
现在可以试管婴儿了让女性自己赚钱,自己怀孕,自己生好了,不劳而获要不得
梦里什么都有
梦里什么都有 6
2025-04-26 07:49
现在就是有一个问题,结婚究竟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小城市
小城市 6
2025-04-25 22:58
暖男
暖男 6
2025-04-26 10:09
这篇文章讲的好,句句分析有理,客观公正,朋友,来安徵到我这喝酒
沧浪之水
沧浪之水 6
2025-04-27 06:12
第二个南京法院。
漂流木
漂流木 6
2025-04-26 08:06
纯属瞎扯! 建国后第一部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它的颁布与实施,为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修改更是注重婚姻内的合法权益。 现在你还拿订婚被强奸来说婚姻法问题,是坏到骨子里了。

暗夜 回复 04-26 08:20
法律是法律。执行是执行。法律还规定插入是强奸的要素。。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5
2025-04-26 17:30
分析到点,好文
用户66xxx75
用户66xxx75 5
2025-04-26 08:28
问题是二人发生关系实质性证据都没有,衣服只有拉扯而没有破损,就能判强,只凭女的口供就能关三年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 5
2025-04-25 21:12
一边是暴力渣男强奸犯一边是洁身自爱受害者你们选谁?

用户14xxx75 回复 04-26 06:15
一边是冲着结婚去的老实男,一边是想着仙人跳的心机女,你们选择谁?

hd97 回复 04-29 21:01
好一个洁身自爱,要钱要彩礼要房子,就是不让你碰

用户14xxx05
用户14xxx05 5
2025-04-26 08:09
站在共众立场说话,大同案,确实对那男的判的有点冤,不是说男的没有错,是男女双方都有问题,不能只是男的,女的也有目的。
黄汉钦
黄汉钦 5
2025-04-28 10:12
在理在理
季节
季节 4
2025-04-30 03:09
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官必须依据法律审理案件。
乘风
乘风 3
2025-04-26 20:23
[点赞][点赞][点赞]
中国升斗小民
中国升斗小民 3
2025-04-28 23:22
中国男人用行动反抗,从此只谈恋爱和同居,不结婚。让女权们什么都骗不到。
吃贱儿饭
吃贱儿饭 3
2025-04-27 15:41
我是男的但也说男方确实做错了。好比货款你付了,合同也签了,交货日期也写明了,但你要先提货,我说房子加个名给你先提货,你不肯然后强行提货,我报警说你抢劫……
金刚
金刚 3
2025-04-29 22:26
[点赞]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3
2025-04-26 08:58
我来猜流程①找目标(优选拆迁户有钱房多、理工男人傻钱多。避开背景的人)②培训优选酒吧ktv女生(处女修复真实性高是否发生关系不影响大局)。这里有个分支第一种③女方找理由约男方发生关系,报警强奸,进入⑥环节结束分钱。第二种③由女子进行正常婚恋程序。女子家人收彩礼。④提出各种奇葩(不发生关系,回娘家住…)各种收钱。⑤婚后马上房加名字。⑤几个月后女方以男方问题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女方离场。⑥专业律师团队入场,打官司。注:全程指导女方收集拍摄、录制、制造男方犯罪行为(解释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不利于男方的监控视频录音证据),过程中随时可以终止计划以强奸告男方,逼迫付出财务代价和解。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2
2025-04-26 22:10
女方为了骗线然后回娘家然后离婚分房产。
中国升斗小民
中国升斗小民 2
2025-04-28 23:23
希望中国男人多多进口外国美女,中国的贤妻良母越来越少了。
zzw50十
zzw50十 2
2025-04-27 07:13
强奸了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2
2025-04-28 10:31
好文
冬天不冷
冬天不冷 2
2025-04-29 13:14
咱文化程度不高,您总结分析绝对正确,为怎点赞
Franks360
Franks360 2
2025-04-26 01:35
赞同作者的观点。 我不否认现在是法制的社会,但是,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有些事情其实是不用到法律的层面去争辩的。在我们中国过去的传统社会,在官府以外,其实还有乡绅,作为官府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协助和补充。通常,乡绅们是当地的少数几个德高望重的人,他们一般有学识,有经济实力,或者是返乡养老的官员,总之,他们的地方老百姓认可的人,他们通常从地方上的传统和道德层面帮助协调乡里的纠纷,老百姓们也乐于听他们调解,达不成息事宁人的话再告官也不迟。大同这个案子,搁以前是完全可以在乡里解决的。当然,要真搁以前,女方也不可能动这样捞钱的念头。
一一
一一 1
2025-04-26 08:44
说得好,这是大同案二审判决以后至今为止最有水平的一篇文章了
锋雨同路
锋雨同路 1
2025-04-26 13:42
对啰,法律应该是暖到人民的心底里,而不是让人民望而生畏。博主说的才是法律的普世价值观
Herokel
Herokel 1
2025-04-26 17:04
本人认为,这是打架,和性无关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1
2025-04-26 20:05
变相的增加单身
j1313522
j1313522 1
2025-04-26 17:42
支持主播,点赞
直与平
直与平 1
2025-04-27 11:17
法律保护公序良俗❗❗‼
切切
切切 1
2025-04-29 21:44
一篇宣扬正义的文章
巴萨卡
巴萨卡 1
2025-04-29 18:02
看看判决书再评论,国家定的基调就是这样,咋?你不信国家?
断水流大师兄的小师弟
断水流大师兄的小师弟 1
2025-04-26 12:11
关键有时候 法律又讲究事实婚姻
张伯
张伯
2025-04-26 08:04
这女的抽烟吗?身上带着,还是就地拿的,这拿打火机烧窗帘,真比演戏还精彩。[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念念念念念不忘
念念念念念不忘
2025-04-29 00:01
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婚姻对每个人是头等大事,谁都不想和爱的人亲密被拒绝告强奸罪吧!那么这样的婚姻意义是什么?结果都是钱,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场交易。
JIM
JIM
2025-04-27 14:07
光只是幻觉
光只是幻觉
2025-04-30 07:00
既然证据确作,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检方私下商量被告认罪就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