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曹雪娇
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据了解,这是人民法院首次对司法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提出系统性规范意见。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西部陆海新通道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据其介绍,《意见》坚持目标导向与价值导向,聚焦通道建设与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四个方面的十条意见。其中包括,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机制“软联通”的作用。强调人民法院要完善裁判规则、做实定分止争,依法审理涉通道建设、物流服务和贸易投资纠纷,服务保障通道建设和运营;加强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助力建成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完善货物单证规则、运输合同规则、当事人协议管辖和选择适用域外法规则等,推动跨境物流和贸易国际规则协调统一。
与此同时,不断优化司法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制度机制。要求人民法院不断优化管辖制度、提升诉讼便利、推进多元解纷,探索构建符合大通道、大物流特点的综合运输案件管辖制度;推进涉外诉讼机制改革,促进涉外商事诉讼便利化;创新完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能力,拓展多元解纷机制功能。
除此之外,要推动形成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运行的工作合力。明确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统筹协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保持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协同,支持重庆高院牵头健全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司法协作机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加强数据会商与应用,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健全审判人才培养和区域交流机制,实现人才资源互通互融;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