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航信托宣布被托管,后台收到大量投资者的提问,问自己的钱还能不能回来,我之前也写过关于信托公司破产,投资者维权的案例。2023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信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为《信托法》实施后首家破产的信托公司。其涉及未兑付信托产品规模超140亿元,近万名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消息一出,无数人追问:“信托公司破产,我的钱还能拿回多少?抵押物能优先变现吗?”
——答案可能比想象更残酷。
真相一:清偿顺位决定生死,投资者并非“第一梯队”
根据《企业破产法》,信托公司破产后的清偿顺序为: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清算组工资、诉讼费);
员工工资及社保;
税款;
普通债权(包括投资者本金)。
关键矛盾:投资者作为普通债权人,实际回款比例通常不足30%。以某信托破产案为例,扣除优先清偿项后,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17.3%。
投资者必看:
若信托产品有抵押物担保,可主张“优先受偿权”,但需警惕:
抵押物可能已被重复质押或虚高估值(如某项目土地评估价8亿,流拍价仅3亿);
抵押物处置周期长达3-5年,且需承担拍卖折价风险。
真相二:账户隔离≠资金安全,破产管理人有权冻结
信托财产虽名义上独立于信托公司自有财产,但若存在以下情形,投资者可能无法全额取回:
资金池运作:资金未投向合同约定项目,而是混同管理;
关联交易:信托资金被挪用至股东关联企业(如新华信托多款产品资金流向“明天系”公司);
管理人失职: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或未披露底层资产风险。
案例警示:某投资者认购300万矿产信托,因信托公司未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破产后沦为普通债权,最终仅获赔42万元。
真相三:司法追偿≠快速回款,三大难点拖垮投资者
即使法院判决胜诉,投资者仍可能陷入困境:
难点1:抵押物处置“有价无市”
房地产信托抵押物多为商业地产、土地,当前市场流动性极差。某破产信托项目写字楼评估价6.5亿元,历经7次流拍,最终以2.8亿元成交,投资者损失超50%。
难点2:关联方追责难
信托公司股东往往通过复杂股权结构转移资产。例如新华信托破产前,其控股股东已通过“股权代持+海外架构”转移核心资产,境内追偿几无可能。
难点3:债权确认周期长
从破产申请到首次分配平均需2-3年,期间需经历债权申报、审计评估、债权人会议等程序,部分高龄投资者甚至未能等到回款。
律师建议:投资者自救指南
01立即申报债权
在法院公告期(通常30天)内提交《债权申报书》,附上合同、打款凭证、逾期公告等证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02核查抵押物真实性
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物登记状态,若发现未登记或重复抵押,可主张管理人失职并要求赔偿。
03联合维权降低成本
加入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委托律师统一谈判或诉讼,分摊律师费、审计费等成本(人均成本可降低70%)。
04紧盯“关联方连带责任”
若发现信托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违规担保等行为,可起诉要求股东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清算不是终点,而是新一轮博弈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