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离谱的,
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一女子婚内状告丈夫强奸,亲手把对方送进监狱判了5年,结果自己手头紧了,又急吼吼想撤诉捞人。这波操作简直把法律当成自家的“后悔药”,想吞就吞,想吐就吐?
婚内强奸本就敏感复杂,她当初起诉想必有自己的理由,可法律程序一旦启动,哪是能随意反悔的?今天她缺钱就想撤回,明天别人因为其他利益也这么干,司法秩序还要不要?
你觉得这种情况该网开一面,还是坚持法律原则?来唠唠你的看法!
见过离谱的,
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一女子婚内状告丈夫强奸,亲手把对方送进监狱判了5年,结果自己手头紧了,又急吼吼想撤诉捞人。这波操作简直把法律当成自家的“后悔药”,想吞就吞,想吐就吐?
婚内强奸本就敏感复杂,她当初起诉想必有自己的理由,可法律程序一旦启动,哪是能随意反悔的?今天她缺钱就想撤回,明天别人因为其他利益也这么干,司法秩序还要不要?
你觉得这种情况该网开一面,还是坚持法律原则?来唠唠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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