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了此前公布的股份回购计划。此次回购旨在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计划回顾
2024年4月24日,新宙邦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5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含本数)。
回购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2024年5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0,000股,占截至2024年5月14日总股本的0.0199%,最高成交价为32.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0元/股,成交金额为485.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进展披露:回购期间,公司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回购完成: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104,3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97%,最高成交价为41.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8元/股,成交金额为19,995.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
实施情况与方案一致性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回购合规性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未在禁止期间回购,委托价格及交易时间也符合要求。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104,3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3,883,470股的0.8097%。以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7,694,412
27.55
0
207,694,412
27.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6,189,058
72.45
-6,104,379
540,084,679
72.23
三、总股本
753,883,470
100
-6,104,379
747,779,09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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