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以最高价回购,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592.59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8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6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444.4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且回购总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特高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尚无减持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9月24日相关部门创设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10月18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海特高新积极响应政策,与商业银行对接,已取得贷款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的《贷款承诺函》,资金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从公司财务状况来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9,118.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7,797.84万元。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1.87%。公司认为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海特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未发现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且目前尚无增减持计划。
不过,本次回购也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可能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无法按计划实施;另一方面,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方案也可能无法实施。此外,还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通过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海特高新表示,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等,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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