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对破产管理人的科学管理,加强考核和监督,促进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辖区内破产管理人2024年度考核工作。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年底,汕头中院成立了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委员会,部署开展考核工作。2月25日,汕头中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破产管理人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辖区内12家管理人均按要求进行个案自评及综合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根据考核规则,破产管理人年度考核分个案考核和年度考核,个案考核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率,考核对象为办理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年度考核注重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为辖区内的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
本次考核充分发挥了评价、激励、监督的作用,客观评价各破产管理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同时激励管理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加敬业勤勉,有效促进汕头市破产管理人的良性竞争、良性发展,提升了汕头市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