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5%以上股东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941.12万股。
近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万达电影股份1.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27%。
杭州臻希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1.11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27%。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减持原因为杭州臻希自身商业安排,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回溯过往,杭州臻希在2018年4月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曾承诺,自该次协议转让的9000万股万达电影股份过户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即2018年5月15日)起24个月内,不全部或部分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且杭州臻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过,杭州臻希将根据自身、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所以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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