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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父母离婚后约定,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儿子18岁,但儿子年满18后却状告

2020年末,父母离婚后约定,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儿子18岁,但儿子年满18后却状告父亲,继续索要每月5000抚养费,要求父亲供到自己大学毕业。法院判了! 王先生和妻子的感情原本很好,两人在婚姻中相互扶持,并于2006年有了儿子小王,一家三口生活格外幸福。 可夫妻中哪有不吵架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的爱情逐渐演化为亲情,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夫妻俩之间的争吵愈发频繁。 终于在2020年,王先生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选择同妻子离婚,此时儿子已经14岁,但王先生也管不了那么多。 因为一段失败的婚姻,不仅是对他造成困扰,连正常工作都成为一种奢望,他也想过给予孩子完整的家庭,但实在做不到。 婚姻持续期间时,王先生忙于工作,平常对儿子的关爱较少,都是妻子在陪伴,因此母子俩之间的感情很好,孩子自然愿意跟随母亲生活。 于是王先生和妻子协议,离婚后孩子跟随妻子生活,而王先生则每个月支付3500元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成年的那一刻。 当时妻子没有任何异议,因为说实话,一个月3500元,已经足够儿子的学习和生活,可妻子显然忘记,孩子18岁以后又该怎么办? 时间过得飞快,等到2024年孩子生日这天,小王已经年满18周岁,而王先生也履行当初的协议,自这一刻起,停止支付小王的抚养费。 可问题就在于,小王过生日时,正处于上半年,其还没有完成高三的课程,且小王学习成绩还算不错,下半年是肯定要上大学的。 凭母亲一个人,很难支付起如此高昂的费用,小王这边也清楚这些,于是便向王先生开口,要求他每个月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直到22岁大学毕业。 本身王先生和儿子,关系就不是多么近,之前3500元的抚养费都是咬牙支付的,再上升至每月5000元,他肯定不愿意。 再者儿子已经18岁成人,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为18周岁,王先生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因此他拒绝了儿子的请求。 最终儿子要钱无果,选择将王先生给告上法院,而法院这边判定,因为儿子情况特殊,法院判定王先生,在儿子高中毕业前的抚养费,依旧每个月3500元。 自此之后乃至大学教育的抚养费,王先生则不用承担,更不用说每个月5000元。

评论列表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3
2025-05-08 16:29
只要孩子继续上学,孩子的父亲需要继续支付孩子的上学费用,孩子自己起诉他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