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睡觉,晚上外出。26岁男子游手好闲,为寻求消遣,5天内3次点燃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看到火势变大后才离开。被抓获后,他却声称:“只是觉得点火好玩!” 26岁的沈军(化名)整日游手好闲,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白天他在家浑浑噩噩,晚上却格外精神睡不着,于是经常深夜外出散心。 这天,凌晨2点钟,沈军又因睡不着觉,外出在街上闲逛。路过一个垃圾桶时,他突然停下了脚步,脑海中闪过一个荒唐的念头。鬼使神差般,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将垃圾桶点燃烧毁了。 这次的纵火行为好像让他找到了消遣的目标,他顺着马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心里还在回味着刚才那一幕带来的刺激感。 一小时后,当他走到附近一家收废品居民的门口时,那股邪念再次涌上心头。于是,他又点燃了附近一家收废品居民门口的橡胶沙发和废旧纸盒。 沈军站在不远处,眼睛紧紧盯着火势,直到看到火势确实扩大,他才心满意足地转身,火速逃离了现场。 杂物燃烧的味道,惊醒了睡梦中的居民,好在发现及时,经居民们奋力扑救,未让火势进一步扩大,但这场意外还是让居民们惊魂未定。 两次的纵火经历,在沈军看来,却成了无比刺激又好玩的“冒险”。他完全沉浸在自己扭曲的“成就感”中,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带来多么大的危害。 几天后的一个凌晨,睡不着的沈军又走上了大街,这一次,他的胆子更大了,潜入了一处居民楼内,为了让火势能烧得更旺,他还将楼内的电线、铁丝扯低,并把杂物和其他可燃性物品聚集成堆,一切准备就绪后,他毫不犹豫地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那堆杂物。 火情发生后,浓烟滚滚,顺着楼道迅速上升,楼内住户被浓烟惊醒,在发现楼栋失火后,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勘察,本次火情造成了周边电线短路,私人物品、楼面招牌等财物被烧毁,给涉案楼栋的一家蔬菜食品百货公司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间接损失1000元至2000元。 沈军很快就被抓获,面对讯问,沈军却一脸无所谓,声称“只是觉得点火好玩”。 最终,沈军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企业2500元经济损失。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