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有一些在泰国生活的华人,他们借用泰国人的名义,在当地注册公司,然后实际全部都由自己掌握,与泰国人没有任何关系,相当于“人头公司”。 这些公司从事一些违反泰国法律的事,所有的资金也全部都不在泰国流通,就连税收,也是一毛钱都没有,这让泰国政府怎么乐意。 毕竟那可是4万家,这是个什么概念,数量未免也太多,如果真的是这样,可想而知泰国的商业监管,到达了怎样一个地步。 如此庞大的一个数字,泰国政府就算想彻底根除,恐怕也很难,甚至于很多公司的幕后老板,根本都找不到人,亦或是不在泰国。 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说的就是这些人,凭一己之力,败坏海外华人的名声,甚至影响到国人的声誉和形象。 如果泰国情况属实的话,那不用多想,肯定不止是泰国有“人头公司”的的存在。东南亚这些法律监管缺失的国家,恐怕都存在,只是还没有将其给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