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持行人安全距离”文章下架了! 原本挺好的一个法治教育案例,这下倒成了全国热议的大话题。青岛文旅、青岛法治相关方面纷纷把文章和视频下架,这是对自己没信心吗? 专业律师分析过这案例,所谓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根本没依据,属于空白规定,所以韩院长才介入调解。 你说这事儿闹得,好好的普法,变成了全民吐槽大会。网友们炸开了锅,各种段子满天飞,什么“以后去青岛逛街得带个测距仪”“在青岛走路步步惊心,步步都得算距离” ,这热度比夏天的太阳还热。 这案子一曝光,大家都觉得离谱。走路还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不是天方夜谭嘛。咱平常走路,谁还时刻想着跟前面人得隔多远啊。再说了,在那些人挤人的地方,像早高峰的地铁站、节假日的景区,人挨人、人挤人的,想保持距离都没地儿。真要按这判决来,大家都得站那儿别动了。 再看看这案子的判决逻辑,大妈突然转身撞人,自己有主要过错,这没毛病。可让后面正常走路的人因为“没保持安全距离”担次要责任,赔钱,实在说不过去。这就好比,开车正常行驶,前面车突然急刹,追尾了,后车要担责能理解,可走路的时候也这么算,太不合理。要是这种判决被认可,那以后碰瓷的可就找到了新“商机”,往人跟前一凑,突然转身,就能讹一笔钱。 青岛文旅这次也挺冤,本来宣传城市旅游搞得热火朝天,结果这案子一出来,评论区全是吐槽“安全距离”的,宣传效果大打折扣。还有青岛中院,删文章、关评论,这做法就像越抹越黑,让大家更怀疑这判决是不是真有问题。 这事儿也给其他地方提了个醒,判案得谨慎,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能让老百姓觉得法律是不讲理的。希望以后能有个明确说法,到底行人需不需要保持安全距离,要是需要,距离又是多少,别让大家走路都提心吊胆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印度和巴基斯坦人是同种吗# #判刑不足一年是去监狱还是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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