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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发现司机是聋哑人,就额外多给了10元钱。后来,她才发现对方偷拍了自己的

河南,女子发现司机是聋哑人,就额外多给了10元钱。后来,她才发现对方偷拍了自己的视频,发在网上还配了一些低俗的标题,吸引大家围观点赞。最后,她赶紧联系客服,要求处理这件事。

据齐鲁壹点5月11日报道,一名女子到河南办事,出门时不想去临时打出租车,于是在手机上联系了滴滴车司机来接自己。 上车后,她发现司机是聋哑人,心生怜悯,想着下车时多给一点钱帮扶对方。乘车途中,由于对方无法交流,女子四处张望,发现出租车内不止一个摄像头,而是有两个。

她本觉得奇怪,想询问司机缘由,但因沟通障碍,便将此事抛诸脑后。下车时,她多付了十元钱,想着在能力范围内帮衬这位残疾司机,权当是做了件好事。 然而,当女子回家躺在沙发上刷视频时,竟刷到了这名司机的账号。好奇之下,她点进去查看,心想“他是聋哑人,能拍什么视频呢?”

结果眼前的画面令她震惊不已——视频主角正是当天乘车的自己。当天天气炎热,她穿着较为单薄,白皙的皮肤与姣好的面容,使画面颇为吸睛。

但令她愤怒的是,司机竟给视频配上了低俗的标题,显然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流量。 女子怒不可遏,她意识到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遭到了侵犯。

起初,她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招致报复,可翻看司机账号的其他内容后发现,里面全是其他女乘客的照片或视频,配文与自己的如出一辙,都是选取吸睛画面搭配博眼球的文字,以此赚取点赞、评论和流量。 至此,女子终于明白,开滴滴是司机的本职工作,发布视频赚流量钱则成了他的副业,而拍摄素材均来源于每天乘坐他车的女乘客。

账号里没有一条男乘客的视频,推测是司机认为男乘客难以吸引流量,所以才额外安装360度摄像头,以便全方位拍摄女乘客较为暴露、吸引人的画面。 女子感到既气愤又委屈,她觉得之前的乘客或许没刷到这些视频,或者即便刷到了也未追究,但既然自己刷到了,就绝不能放任这种行为继续。于是,她立即向客服投诉,要求处理该司机。 女子委屈地说:“当时还觉得对方可怜,多付了10元钱,虽然我也是工薪阶层,但想着多付点钱能减轻别人的压力,是件善事。结果对方却用我们的视频配上低俗文字博眼球,这人品实在太差了!” 客服迅速回应称,公司为车辆配备的监控仅有一个,另一个摄像头是司机私自加装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司规定。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感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家对聋哑人往往抱有善意,可这位司机却利用乘客的善良,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实在令人不齿。

1、女子可不可以要求司机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行为。该司机未经女子同意,偷拍其车内视频并上传至网络,还配以低俗标题,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若女子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依据相关法律,还可要求司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2、其他被发出来的女乘客可不可以也要求司机赔偿 同样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保护规定,司机偷拍其他女乘客并公开视频的行为,也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只要这些女乘客能证明司机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损害,如精神上的困扰、名誉受损等,就有权要求司机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撤销聋哑司机滴滴车司机经营权是否过分 虽然《刑法》规定聋哑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这是在刑事犯罪层面,且需结合其认知能力与行为危害性综合判断。在民事领域,聋哑人并不享有特殊豁免权。

司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平台规定和相关法律,侵犯了众多乘客的合法权益。滴滴平台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撤销经营权。

从维护乘客权益和平台运营秩序的角度来看,这一处理并不为过。同时,这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他司机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