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男子欠下一千多万债务,老两口抵押了自家700平房子,贷了200万帮男子还债。没想到男子突然自杀,剩有192万没还清。妻子想卖房还债,换小房子住,丈夫想再贷款保住房子养老。两口子意见不合,债务 利 息 越滚就越多了,最后闹到要离婚。网友:人都没了,债还用还吗?
来源:第一帮帮团
5月9号,为了帮儿子解决债务问题,老两口先后卖掉几套房子,把自家731平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192万才总算把儿子的欠债还清。
建国(化名)和妻子秀兰结婚三十六年,唯一儿子欠了一屁股债。
老两口给儿子填窟窿,天天拌嘴吵架,日子快过不下去了。
2017年7月中旬,建国和秀兰突然获知儿子因手机赌博欠债上千万。这个意外消息让老两口彻底慌了手脚。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建国和秀兰得知儿子闯下大祸,想都没想决定帮他还债。
建国认为,身为父亲必须承担这份责任,儿子欠的钱,他一定要想办法还上。
建国和秀兰把账本摊开一合计,儿子在外欠的债居然高达一千多万。这个数字压得老两口喘不过气,整宿整宿地睡不着,想不出该怎么填这个窟窿。
建国和秀兰为了给儿子还债,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可凑出来的钱连债务的零头都不够。
被逼无奈,建国只能将老家70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抵押给银行,贷出200万救急。
建国拿这200万给儿子填了窟窿,但每个月1.4万的利息,还要他扛着。
建国和秀兰互相打气,只要肯吃苦,早晚能把债还完,只要儿子能改过自新就好。
2017年8月22日,黄昏时分,儿子最终被债务压垮,用结束生命的方式,了却那些外债。
秀兰听说儿子没了,眼前一黑差点栽倒,两条腿像灌了铅。可她硬是咬着牙赶到医院,看了儿子最后一眼。
儿子走后,建国和秀兰非但没有相互扶持,反而天天争吵不休,让这个破碎的家,更加支离破碎。
2023年,秀兰熬不住了,跑去法院起诉,要跟建国离婚。结果婚没离成,日子还要继续过。
老两口的感情早就碎了一地,彼此只剩冷漠。欠下的债,像块大石头压在心上,让两人之间的沟壑越来越深。
转眼到了2024年,贷 款 本金还剩192万,算上利息已经滚到200多万了。
秀兰想出一个好主意,把自建房卖了,先把债还清,剩下的钱换套小点的房子。
建国死活不同意卖房,他想着留着房子养老。于是再去银行借钱,可秀兰坚决不同意。没有秀兰签字,根本办不下来。
两口子僵持不下,事情一直拖着没解决。可银行的利息照算不误,现在连本带利已经欠到230万了。
192万的本金一直没还清,利息越滚越多,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建国和秀兰为这事天天吵得不可开交,秀兰实在受不了,收拾东西搬出去住了。
两口子都凉透了心,离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建国也熬不住了。
秀兰想以680万的价格卖掉自建房,建国死活不同意,逼着中介降到600万,担心没人接手。
秀兰气的不行,680万这个价死活不肯松口。她越想越来气,建国分明是故意跟她作对。
两口子各执己见,拖着拖着,房价跌了,房子还是没卖出去。
再拖两个月,还不还钱,法院就要把房子拍卖掉了。
秀兰赌气说,就算拍卖她也认了,要么按680万卖,要是建国敢低价出手,必须补她80万差价。
秀兰铁了心要分340万,刨去自己该背的债,剩下244万必须到手。
建国也表态了,说夫妻财产必须对半分。他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针对此事,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建国坚持通过法律途径,来分割夫妻财产。
现在问题来了,建国和秀兰到底要不要替儿子还这笔钱?
按照《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还债,最多赔上分到的遗产;想多还,法律也不管。
本案中,上千万债务是儿子个人欠的,跟爸妈没有关系。父母如果自愿帮还,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法律上没这要求。
要是儿子留下遗产,先拿遗产抵债。但建国和秀兰没有非还不可的义务。
要是建国和秀兰没拿儿子的遗产,他们自己的钱也不用拿来还儿子的债。
那么,建国拿夫妻共有的房子去抵押贷款,这笔账该不该算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简单来说,最高法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两口子一起签字认账的债,或者事后点头承认的债,都是算共同债务。
秀兰有权追究建国低价卖房的责任吗?
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夫妻俩先自己商量;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特别要照顾孩子和女方的权益。
如果,建国擅自低价出售房产,或故意拖延,导致房价下跌,秀兰有权要求他赔偿损失。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建国存在故意压价,或拖延的行为。
所以,房子是建国和秀兰的共同财产,如果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所得要先偿还抵押贷款,余下的钱,再由夫妻二人平分。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苦了,本该互相扶持的两口子,最后却为了钱闹到要离婚,实在让人心酸。
那么,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