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欧阳寅)共同出资购买豪车,却被“合伙人”多次抵押并售卖。办案民警雷霆出击,果断抓获涉案违法行为人和车辆,却被法制民警告知不予刑事立案,这是怎么回事呢?
01一通温暖的来电
2025年4月30日上午8时58分,阳光轻柔地洒在鄂城区滨湖路特两旁的行人道上,12345市场热线的坐席正在忙碌地接听着电话。
恰在此时,市民胡先生的电话打进来了,向帮助过他的鄂州市公安局葛店开发区分局办案民警李海涛和辅警廖俊峰表达谢意:“多亏人民警察帮我追回车辆,特此致电表达感谢!”
半年前,胡先生与朋友邹某合伙贷款从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敞篷轿车,约定首付由邹某支付,后面的24期贷款由胡先生支付。
2025年3月,就在胡先生已成功还清6期贷款后,发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车辆被邹某多次抵押并售卖。其后,胡先生多次打电话与邹某联系,没想到对方拒绝接听其电话,在多日寻找未果的情况下胡先生报警求助。
02民警帮助找到涉事车辆
经向事主了解,该车辆虽然登记在胡先生名下,但总负债额已经远远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目前是“资不抵债”的“负资产”!
经初步调查,民警掌握邹某有可能潜逃至河南亲戚家中的线索,遂立即组织警力赶赴藏匿地点将其抓获。另一边,根据前期工作摸排掌握的线索,民警决定同步搜寻涉案车辆情况。3月19日,涉事车辆出现在辖区一居民小区,民警果断将车带回派出所。
03不予立案!释理说法获赞誉
经审查,邹某如实供述了其因欠外债,将车辆多次抵押并抵账的事实。在案件的后续侦办过程中,葛店分局法制民警王志程调阅卷宗、听取检察院和法院各方意见,最终得出结论,该案不构成案件,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
到了这一步,办案民警深知,简单的法律结论不能真正消除胡先生的疑惑和不满。4月21日,民警结合案件情况,邀请胡先生、邹某及涉案第三人熊某坐在一起释法说理,一个多小时后,胡先生放下执念,“听到你们这么说,我明白公安局为啥不立案了。”邹某和熊某也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4月30日一大早,胡先生特地致电并委托12345市长热线对民警的贴心服务、高效便民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