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重要议案。
一是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16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是以2025年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76元/股的价格,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共计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206,114,901元、206,114,901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自2025年5月14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公司证券部;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联系人是赵小婷、朱峻瑶;联系电话为0571-810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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