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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68年,太子陈叔宝到龚氏房内过夜,突然看见娇俏可人的侍女,陈叔宝嗔怪道:“

公元568年,太子陈叔宝到龚氏房内过夜,突然看见娇俏可人的侍女,陈叔宝嗔怪道:“你何时藏的美人坯子?” 龚氏不屑地说“她可刚满10岁” 陈叔宝命令道:“回头,你把她送我寝殿,我来把她养大!” 那天晚上,太子在龚氏屋里休息时,看到一个挺可爱的小丫鬟。这丫鬟长得清秀,说话动作也都文文静静的,太子一看就喜欢上了。 烛火跳得人心慌。小丫鬟跪在屏风边上添炭,手腕细得能看见青色血管。陈叔宝斜倚在榻上剥橘子,汁水顺着金丝袍往下滴,眼睛却粘在人家后颈那片雪白皮肤上。龚氏冷笑着扯散自己的发髻:“殿下要养花,也得看花盆经不经得起折腾。” 这话说得夹枪带棒。太子宫里谁不知道,去年被抬出去的张良娣才十三岁,寒冬腊月裹着草席扔去乱葬岗时,脚踝上还戴着东宫赏的翡翠铃铛。小丫鬟这会儿终于觉出不对,手里的铜火钳哐当砸在地上,膝盖蹭着青砖往后缩,脑门磕着柱子都不敢喊疼。 可史书里记这段倒是风雅得很。《陈书》用“容止端丽”夸那丫鬟,说太子“见而悦之”,仿佛是什么才子佳人的佳话。翻开泛黄的纸页,嗅不到龚氏屋里熏了整夜的安神香,也看不见小丫鬟被拖走时抓在门框上泛白的指甲——十岁女孩的手指能有多大力气?不过是在朱漆木头上留下几道浅痕,转眼就被宫人拿香粉抹平了。 更荒唐的是后世文人的演绎。明朝有个话本把这事编成太子“慧眼识珠”,说小丫鬟后来成了贵妃,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真实的情况藏在《南史》某页夹缝里,太史令草草记了笔“龚氏献婢,未半年卒”,六个字够砸碎多少风月传说? 权力这玩意最会吃人。太子说要“养大”,养的是活人还是玩物?深宫里多少这样的“美人坯子”,没等及笄就烂在锦绣堆里。史官笔下流淌的墨痕,不知掺了多少女孩的血胭脂。如今看客们嗑着瓜子读史,可曾想过那夜摔在地上的铜火钳,或许比正史里的溢美之词更接近真相?

评论列表

安然
安然 2
2025-05-14 07:47
吃人肉喝人血的腌臜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