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刷老年卡带孙子乘车被要求站着# 一位刷老年卡带孙子乘车的老人,在满车空位的情况下,被司机强行要求全程站立10分钟。
表面看是司机刁难老人,但我要告诉你们三个颠覆认知的法律事实!
第一,司机有没有权力限制乘客使用空座位? 第二,持老年卡带孙子坐车是否违规? 第三,公交公司的停职处罚到底合不合法?
先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34条,白纸黑字写着:乘客按规定支付车费后,有权获得约定的运送服务。重点来了!这里包括自由使用空置座位的权利。司机既不是法官也不是交管,哪来的权力搞"座位分配"?老人刷卡那'滴'的一声,就是和公交公司签订了白纸黑字的运输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座!位!使!用!权!""最讽刺的是什么?老人刷的是老年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58条,这属于应当优先照顾的特殊群体!司机行为不仅是违约,更是涉嫌年龄歧视!"可这位司机倒好,不仅不照顾,还变相惩罚!试问要是站不稳摔伤了,这责任算谁的?
再说第二个问题,网友吵翻天的"老年卡带小孩"问题。根据《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38条,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但法规没说不让带小孩啊!人家刷的是自己的免费卡,孩子又没占座位,这操作完全合法!
最后说停职处理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六种情形。如果司机没有严重失职,直接停职可能涉嫌违法用工。不过好在公告用的是"停职处理",这属于暂时性措施,尚在合法范畴。但我要提醒公交公司: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45条,对驾驶员的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在仅凭视频就扣绩效,小心被反告!建议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别让合规处罚变成新的违法。
但我要追问的是:公交公司仅处罚司机就够了吗?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担责!现在公司光道歉不赔偿,这是在逃避法定责任!"为什么只处理司机不追责公司?" 今天的案例告诉我们:公共服务不是施舍而是契约!每个座位背后都站着民法典!文明始于尊重,法治成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