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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某收费站,一男子开车上高速送朋友搭车,在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小时,不料因为

湖南长沙,某收费站,一男子开车上高速送朋友搭车,在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小时,不料因为超时,要全程收费。本来46公里路程只需要18元的过路费,硬是被收了281元。男子不解,高速路收费,到底是按里程收费的呢,还是按时间收费呢?男子找来记者,记者按照男子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也故意在服务区耽搁两个小时。记者来到收费站,也被工作人员收取了281元的过路费。

"原本只需要18元的高速费,却因为在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小时,最后被收取了281元。"站在长沙某高速收费站前,一位记者正在翻看手中的采访记录。这起看似普通的收费纠纷,实际上却反映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的高速公路到底是按照里程收费,还是按照时间收费?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顾先生是一位有着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日里经常往返于这条高速公路。那天凌晨一点多,他开车送朋友到服务区搭车。这本是一段再普通不过的行程,全程46公里,按照导航显示,从上高速到服务区27公里收费11元,从服务区返回19公里收费7元,总计也就18元的过路费。

然而这一夜,顾先生做了一个令他后悔的决定。当时已是深夜,加上连续驾驶让他感到有些疲惫,他决定在服务区小憩片刻。"休息一下再开车比较安全",这是他当时的想法。于是他将车停在服务区,计划休息两个小时后再返程。

时间很快过去,当顾先生精神抖擞地驾车来到收费站时,等待他的却是一个意外。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他缴纳281元的过路费,理由是他在服务区停留超时,需要按照全程收取费用。这个数字让顾先生大为不解,他试图向工作人员解释自己只是为了安全考虑才在服务区休息,然而收费人员坚持要按超时收费处理。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更让人哭笑不得。顾先生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就这笔费用展开了长达两个小时的争论,从凌晨两点多一直持续到四点多。最终,在工作人员以要叫拖车来威胁的情况下,顾先生不得不先行支付了这笔在他看来明显不合理的费用。

这起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越想越觉得不合理的顾先生决定寻求媒体的帮助。他拿出手机导航,向记者详细说明了整个行程的距离和原本应该收取的费用。作为一个经常往返于这条路线的老司机,他清楚地知道这条路段的正常收费标准。

整个事件中最令人费解的是,高速公路的收费究竟应该以什么为准?如果真的按照时间收费,那么遇到堵车、恶劣天气不得不临时停车等情况,是不是也要被收取"超时费用"?而且,这样的收费方式是否会变相诱导驾驶员疲劳驾驶,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顾先生,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个简单的收费争议,折射出的却是关乎公共服务和交通安全的重要问题。而这,也正是这起事件需要被进一步调查和讨论的原因。   为了查证顾先生所述情况的真实性,记者决定实地重走一遍事发路线。在一个普通的中午时分,记者与顾先生一同从该收费站驶入高速。按照导航显示的路线,他们驱车来到了事发当晚顾先生休息的服务区。

为了还原当时的场景,记者刻意在服务区停留了两个多小时。这段时间里,记者注意到不少货车司机也都选择在这里稍作休息。有的司机在餐厅用餐,有的则像顾先生那样在车上小憩。这本是高速公路服务区最基本的功能之一。

然而,当记者驾车返回原收费站时,果然遭遇了与顾先生完全相同的情况。收费站工作人员同样要求缴纳281元的过路费,理由依然是"超时需要按全程收费"。当记者询问是否有相关的收费文件依据时,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具体文件可供参考。最终,记者也不得不支付了这笔超出正常标准数倍的费用。

这一遭遇很快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在后续走访中发现,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一位经常往返于该路段的货车司机表示,他曾因为在服务区休息超过规定时间,被收取了远超正常费用的过路费。另一位私家车主则表示,有一次因为高速路段发生事故造成拥堵,耽误了将近三小时,最后竟然也被要求补交"超时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收费方式存在明显的问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确实有权向通行车辆收取费用。但这种收费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任意制定标准。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至少20分钟。如果因为担心超时收费而不敢停车休息,这无疑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收费站多收取的263元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取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也就意味着,顾先生和记者都有权要求收费站退还超收的费用。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后,不少网友对这种收费方式提出质疑。有人指出,如果高速公路按时间收费,那么遇到节假日拥堵或者恶劣天气造成的延误该如何处理?还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变相剥夺了驾驶员合理休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