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乐清市南塘镇人民政府提出的乐清市小横床渡口码头及接线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5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途
立体空间
申请用海期限
乐清市小横床渡口码头及接线工程
乐清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乐清湾顶部清江口饭蒸屿沿岛海涂
港口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0464
码头及回旋水域
/
30年
港池、蓄水
0.2290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1237
环岛护岸工程护坡
护岸实际底高程-1.76m-实际顶高程5.50m
路桥用海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
0.0653
桥梁
桥面实际底高程4.7m-实际顶高程7.38m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