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过去一段时间了吧,现在为什么还要说?因为还有人执迷不悟啊,现在我就要从辩护策略的失败、为人父母的失败、传统相亲的失败三个方面去骂醒那些装睡的人!
第一点、辩护策略的失败,在刑事辩护中,我们律师都是根据证据与法条作出一个合适当事人的辩护策略,而不是为了作秀,不是为了讨好当事人,要实事求是,要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至于做无罪、轻罪的辩护,当然要根据实际情况了,但是我说的辩护策略的失败,重点是在为何让男方的母亲坐在辩护席上?虽然我们都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父母确实可以做儿子的辩护人,但是有没有考虑过,作出这个决定是否明智?男方的母亲在内心上肯定是偏袒自己的儿子,整天喊冤,如果你觉得冤,那就拿出证据,拿出法条来啊,你根本无法做到客观判断,而且让一个不懂法律的人去看卷宗材料,去发表辩护意见,岂不是增加辩护的成本吗?最可笑的是,男方母亲这个辩护人还要把案件的一些细节通过媒体曝光出来,要知道啊,这个可是强奸罪,而且是刑事案件,不能透露案件的细节的,这下可好了,法院直接给男方母亲一个训诫,这叫做什么?这个就叫做说了又不懂,懂了又不听,听了又不做,做了又做错,错了又不认。何苦呢?
第二点,为人父母的失败,自己儿子做错事情,不是第一时间赔罪认错,自己儿子刚一开始都自认了强奸,中间过程不知道怎么的,经过一股洗脑,又否认了,这是一个为人父母要传输给儿子的价值观吗?我们粤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错就要认,罚就要企定,大概的意思就是,做错事情就应该勇敢承认,该罚该打就给我站好,而不是逃避责任。还有一点最离谱的,法院尝试给男方社区矫正,但是男方的父母直接拒绝给自己儿子矫正,我们要知道,这个是涉及到是否缓刑的问题,这个涉及到你们小孩能否早点出来改过自新的问题,为人父母教不好小孩,难道让社会,让国家帮你们教育小孩都不行吗?这一点我是完全无法理解。
第三点,传统相亲的失败,我真的搞不懂,让年轻人自由恋爱不行吗?非要搞什么相亲、订婚?两个人真心相爱,不需要讲究这些繁文缛节,直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就好了,非得搞什么高额彩礼,豪华婚礼,请不要把老一辈的思想强加于年轻人身上,每个人有每个人独立的思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年轻人是否恋爱、是否结婚、是否生小孩、是否离婚,都是个人的事情,作为家人,只管尊重即可,何必过于干涉呢?
当然,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事件的看法都不一样,我也不知道那些装睡的人醒了没,但是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间会冲淡这一切,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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