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女子去买裤子,试穿的时候看到裤裆里有一大片白色的污渍,女子提着裤子问店主这是什么,店主一看气炸了:没穿裤头不要来俺家试衣裳!太膈应人了!影响我家声誉!
据牟视大观5月13日报道,小满在沈丘开了一家女装店,小满的店了开了很多年,她眼光好会搭配,年轻漂亮又会打扮,渐渐积累了很多老顾客,店里的生意一直都很不错。
后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小满也学着在短视频平台发一些自己试穿的视频吸引了很多粉丝,很多看到她视频的人大老远跑过来买衣服,小满女装店的名声越传越广。
5月12日,小满正在店里忙碌一名女顾客走了进来,小满立即扔下手里的活迎过去,开始询问客人的需求,并向她推荐店里卖的比较好的品。
顾客人说她有件上衣,现在想配一条裤子,小满根据客人的描述,迅速从架子上取下来一条黑色的裤子。客人看了很满意,小满鼓励她去试衣间试试。
于是客人走进试衣间开始试穿,结果刚过了十几秒钟,客人突然嘟囔了一句:“老板,你这裤子上是啥啊?”
随后,客人拎着裤子从试衣间走了出来,一脸恶心厌恶地将裤子塞进了小满手里:“老板,你看看你这裤裆里是啥?”
小满满头雾水地接过裤子,扒开裤裆一看顿时也膈应坏了,原来,裤子正中间部位有一大片白色的结成壳一样的污渍,同为女性小满自然知道那是什么。
开店这么久头一次遇见这种事,小满一时懵圈语塞,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客人一边嘀咕着真恶心,一边嫌弃地拍拍手走掉了。
客人在小满不好说什么,客人走后,小满顿时炸了,没做成生意没什么,一条裤子没多少钱,她也完全承受的起,但是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接受不了。
小满当即拿出一把剪刀,一边剪向那条裤子一边说:我在乎的不是一条裤子的钱,人家来我家试衣服试住个这样的影响我家声誉!没穿裤头的你们记住了,不要来俺家试衣裳!
随后小满一把将剪破的裤子扔进了垃圾桶,并把自己遇到的这件事发了出去。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解析?
顾客进入店铺试穿衣服,与店主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顾客有义务妥善使用试穿的商品,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顾客不穿内裤试穿裤子,致使裤子出现明显且难以处理的污渍,这种行为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商品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满作为店主,在发现顾客的不当行为致使商品污损后,有权要求顾客赔偿损失,并且,小满面临的损失不仅仅是裤子本身的价值,还包括店铺声誉可能受到的影响。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小满经营多年的女装店积累了良好的声誉,此次事件对店铺声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小满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了损害。
小满在顾客离开后,表达愤怒并采取剪毁裤子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是在维护店铺形象和自身权益。
最后,个人生活习惯他人无权干涉,但是试穿他人店里的衣服时还是注意点的好,弄脏了别人衣服,赔偿不赔偿的问题另说,主要太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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