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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守护2亿股民“钱袋子”? 证监会最新举措来了!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工作和核心任务,是资本市场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5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举办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表示,证监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研究制定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刑事司法解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等司法文件;在法律框架下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及时有效救济投资者的功效;并充分发挥证券期货律师作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协同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和信心。

集中发布一批制度规则

据了解,证监会及相关系统单位将集中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自律组织业务规则等与投资者保护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则,发布投资者保护重要举措、机制创新示范案例等。此外,还将发布《中国证监会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陈华平表示,证监会积极参与金融法起草工作,大力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推进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制定修订,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研究制定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刑事司法解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等司法文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筑牢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安全网”。

值得一提的是,5月15日,最高法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晓力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最高法将推进各项相关工作举措落地。具体来看,一是持续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切实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依法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追首恶”“打帮凶”并重,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持续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持续完善各项司法规则,构建以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和刑事打击衔接配合的立体化追责体系。认真研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已经正式立项,目前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在刑事领域,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以及私募基金犯罪的指导意见,严惩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背信犯罪,从而形成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一体化的追责体系。

三是进一步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实质救济。进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建立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专业资源参与化解纠纷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合力;积极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与个人运用先行赔付,以及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工具,及时向投资者赔偿;继续优化“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处理”的模式,通过示范判决助推当事人之间实质化解争议。

支持受侵害投资者依法维权

据介绍,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金通灵、美尚生态两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并已取得新的进展。证监会将继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证券代表人诉讼依法、稳慎、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化解群体性纠纷的制度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和谐稳定。

陈华平表示,在法律框架下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及时有效救济投资者的功效;并充分发挥证券期货律师作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坚持不懈做好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抓好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建设和典型案例突破,切实提升投资者保护质效。

从严从快惩治违规减持

特别是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

陈华平表示,证监会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抓紧出台深化科创板和创业板改革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会同各方打好稳市政策“组合拳”,切实推动提升中长期资金入市规模和比例。近期,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收官,5400多家披露2024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中,近七成宣布分红,合计分红金额2.39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未来证监会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上市公司积极主动运用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回馈投资者,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陈华平还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工作和核心任务,是资本市场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证监会始终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打击惩戒违法行为的精准性。按照国务院有关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要求,加快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从严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恶性造假行为。坚持追“首恶”,加大对造假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等直接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惩治违规减持,特别是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行为。集中力量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重拳整治非法荐股、非法代理维权等违法活动,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同时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方、治理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