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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花200多万买了一套精装修交付的新房,可等男子去收房时,却发现自己

浙江杭州,男子花200多万买了一套精装修交付的新房,可等男子去收房时,却发现自己房子里乱七八糟的,里面放着茶几、桌子、柜子,装了窗帘和灯具,地板和墙面被磨损了,卫生间还有破碎的玻璃瓶,男子这才发现开发商把自己的房子用作了样板间。他傻眼了:自己好好的新房,搞得跟二手房一样了。开发商说可以给男子免半年物业费,1900元,男子没同意,要求对方将房子的所有东西复原,并免3年物业费11000元,可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让男子有些难以接受。

据小强热线 5 月 15 日报道,邓先生夫妻是四川人,这几年一直在萧山打工。

两年前,他们在萧山买了一套98平的房子,精装修交付,总价205万,这套房子是邓先生夫妻给儿子准备的婚房。

2024年12月31日,开发商通知邓先生夫妻去收房,可当时邓先生夫妻已经回了四川老家,路途遥远,加上各种琐事,就没能赶来收房。

过完年,夫妻俩又一心扑在工作上,想着多赚点钱,好早点还清房贷,生活能轻松一些,所以一直没能抽出时间来收房,直到 5 月 1 日放了假,他们才终于有时间过来看看自己的新家。

当他们满心期待地打开房门,眼前的景象却让他们有些难以置信,房间里乱糟糟的,窗帘、吊顶、灯具都已经装好了,茶几、桌子、架子也随意地摆放着,摸上去还带着一层灰尘。

虽然他们买的是精装房,但这些东西根本不在交付标准里面,更让他们糟心的是,房间的地板有了明显的磨损,墙面也出现了好几道裂缝,墙上的钉子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看着就闹心。

卫生间里还有个破裂的玻璃瓶,这场景,哪像是新房子,简直就是一套二手房。

发现问题后,邓先生联系了工作人员,对接他们的销售人员周先生承认他们把邓先生的房子当作了样板间使用,但是没有出租等情况。

邓先生有些纳闷,买房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说这是样板间,现在开发商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当作样板间使用,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个解释。

面对邓先生的质问,对方始终没有做出任何的解释,这让邓先生的心里更加不平衡了,自己200多万买的新房,现在搞得跟个二手房一样。

在邓先生家门口,记者看到了几块宣传牌,上面写着这是小区 b2 户型的样板房,参观须知上注明了样板房的房号是 12 - 303,可邓先生家的房号明明是 12 - 2002 ,这根本就对不上号。

记者陪着邓先生赶到售楼处,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负责人出去了,他们这些打工的也不方便把负责人的电话留给邓先生和记者。

不过对方表示,公司有专门的媒体对接人,可以把邓先生的问题记录下来,后期有什么情况让媒体对接人来对接。

邓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之前,开发商曾经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给他免除半年的物管费,大概1900多元,但是邓先生觉得这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没有同意。

他提出自己的要求,一是要把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复原,二是要开发商赔偿他 3 年的物管费,大概 11000 元左右,可开发商并未同意。

记者把此事反馈给了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在房屋验收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房子装成样板房,属于他们监管。

如果是在房屋验收后,开发商改造成样板房,那就涉嫌合同纠纷了。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核实开发商到底是什么时候,把邓先生的新房改造成样板房的?

邓先生回忆说,对方大概是在 2024 年 7、8 月份改造成样板房的,是在房子交付前。

他还记得 2024 年 7 月,他们想上去看看房子,可对方不让,说上面在搞装修。

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发商偷偷把房子改成了样板间。

工作人员表示:后续会约谈开发商,调查这起事件。

之后开发商主动联系了邓先生,表示愿意将邓先生的房子进行修复,并赔偿他一年半的物管费,大概5000多元。

但邓先生还是接受不了这个方案,对方并未解释为什么要把他的房子用作样板间,他表示先等调查结果出来,后续会考虑用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业主的房子用作样板间,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邓先生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会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标准、用途等条款,开发商擅自将邓先生的房子用作样板间,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付表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邓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信源:小强热线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