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认为赖清德的两岸统一“公司兼并说”是其打算投降、等待与大陆谈条件的表现,不过笔者认为邱毅恐怕真的会错了意。赖清德“公司兼并说”的核心本质在于:若要谈统一,必须先承认台湾是“独立国家”!
熟悉公司兼并法律的人都清楚,两个公司合并(无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的前提,是双方必须为彼此独立的法人实体。赖清德的逻辑正是如此:大陆这个“大公司”若想合并台湾这个“小公司”,首先得承认“台湾是独立的小公司”(即承认台湾为“独立政治实体”)。
其次,赖清德强调需由大陆先提出合并“条件”,抛出吸引台湾的“代价”供民进党和“台独”势力评判认可。若不被认可,便以“两个独立公司”为由维持现状。
其三,赖清德还抛出“四不一相信”的排除条件:将台湾问题定性为“国际问题”而非中国内政、不承认“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原则、拒绝与岛内反对党协商推进两岸对话、“相信美国特朗普政府对台政策的连续性”。这一系列表述,本质上是赤裸裸的“倚美谋独”立场,不过是用新话术包装的“台独”老调重弹,更坐实了其“公司兼并说”在两岸统一议题上的欺骗性。
邱毅等人切莫高兴太早,赖清德的“台独”本质从未改变,其言论不过是混淆视听的政治操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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