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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OCR确实强,以前我写完稿子,最不愿干的活就是把稿子誊抄到电脑上,所以我经

现在的OCR确实强,以前我写完稿子,最不愿干的活就是把稿子誊抄到电脑上,所以我经常在有道笔记上直接写文案。但用手机和用笔写作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用手机写作,没有用笔写作的那种酣畅淋漓感,思绪也经常卡顿,删删减减、修修改改也看不到痕迹,总感觉缺少那个味。现在好了,虽然我的字很丑,如下图,前天写的一篇文章(部分内容),deepseek(或腾讯元宝 deepseek)OCR原文,准确率居然能达 99%,为我省去了一大麻烦事。拍个照,上传,稍微改一下,誊抄就结束了,真是太方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