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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回应向业主单位发函催物业费#:已暂停】#律师谈住建局向业主单位发函催物

【#住建局回应向业主单位发函催物业费#:已暂停】#律师谈住建局向业主单位发函催物业费# 近日,有网友发帖表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至工作单位,要求单位督促未缴纳物业费人员尽快缴纳物业费。5月19日下午,以业主身份联系到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项工作已经暂停搁置,且已给相关单位打过电话。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住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标准、审批建设项目、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等,而物业费催缴本质上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基于服务合同的民事行为,在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住建局介入物业费催缴,有行政权力过度干预民事领域之嫌,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同时,也逾越了行政权力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