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边,草出尖尖柳吐芽,芭蕉叶子油亮亮地支棱着。鱼塘里,鱼翻点点水织纱,增氧机在水面上打出一个个的水花。广东省台山市都斛镇某西经合社等十家经合社负责人,看着焕发新机的鱼塘,满心欢喜。
“法官,鱼塘租出去了!”“老陶,多亏了你的设备啊!”近日,经合社负责人分别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法庭法官刘伟以及本案被告陶某表示谢意。
两千亩鱼塘起风波
“不能解除合同!”陶某双手叉腰
“没钱交租就赶紧撤场!”经合社负责人愤愤不平。
一个月前,都斛镇综治中心会议室里,陶某和经合社负责人因鱼塘承包一事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刘伟收到消息后,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2024年1月,陶某与某西等十家经合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承包近2000亩鱼塘。后陶某拖欠2024年租金320万元,多次催缴无果后,经合社经民主议事决定,将陶某的押金320万元转为租金,并进行分红。
近期,因陶某未能重新补交320万押金、交付2025年租金,经合社要求解除合同,并以全部养殖设备抵扣违约金。
刘伟分别安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后,结合《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加强释法说理,指出陶某拖欠租金行为,构成违约,经合社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陶某态度逐渐缓和,但一想到前期的投资将打水漂,心有不甘、一脸愁容。
法官“鱼塘考察”
鱼塘收益,涉及到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为有效调解纠纷,刘伟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案涉鱼塘一看究竟。
车轮走在坑洼的土路上,咸腥味扑鼻而来,成片的鱼塘映入眼帘。陶某骄傲地介绍,这周边的几千亩均由其承包经营。但到达案涉鱼塘后,刘伟发现,该塘水空荡无鱼,一批崭新的养殖设备被闲置在此。
结合陶某各鱼塘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刘伟心中了然。“实践证明,贪多嚼不烂呀!”刘伟指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劝导其勿顾此失彼,更应及时止损。经耐心说理,陶某最终同意解除合同,但坚持要带走这些设备。
“别总说我违约,你们呢?”陶某称,当初鱼塘及周边环境较差,多次沟通后,由经合社负责清理,但清理花费了数月时间,导致鱼塘延期交付,严重影响其进场。
“鱼塘早就清理好了,是你自己迟迟不进场。”经合社负责人也不甘示弱。原本平静下来的气氛,又骤然变得喧闹。
刘伟迅速叫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解析经合社延期交付鱼塘、陶某因主观原因延迟入场、陶某未依时交付租金等法律行为,并根据《民法典》关于违约损失赔偿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指出经合社可以要求陶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但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刘伟强调,而这批设备,市场估价120万元。
“那该怎么办啊?”经合社负责人眉头紧锁,急得在原地直跺脚。
设备谈判迎转机
原来,经合社看中了陶某设备的品质。“有了这批设备的加持,下一轮招标工作将更顺利啊!”
这与陶某低价转让设备的想法,不谋而合。但此刻心有怨气的陶某,并不愿意。
“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刘伟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从情理角度,缓解陶某的对抗情绪,并通过换位思考,给陶某详细分析当前的困难,提议将设备抵扣部分违约金,“如此可减轻经济负担,还省了设备的拆除费、搬运费!”
“罢了罢了!”陶某大手一挥,同意转让。
后经刘伟反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合同,陶某将设备作价80万元转让给经合社。另,陶某当场补交了2025年欠付的租金。
夜幕悄然降临,皎洁的月色温柔地洒满了大地。双方当事人相互搀扶着,走出坑洼的泥路,踏上平整宽阔的水泥乡道,来到了某西村委会签署调解协议书。村委会办公楼里,传来阵阵笑声。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结案后,刘伟耐心劝导经合社负责人吸取经验教训,积极作为,用心服务,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才能保障村集体经济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