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大妈雨后骑车摔死,女儿怒将路边商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多万!商户非常委屈,说:

大妈雨后骑车摔死,女儿怒将路边商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多万!商户非常委屈,说:“她自己骑车摔的,关我啥事?”但万万没想到,法院最终判决商户赔钱…… 这天上午,天空刚刚结束一场淅淅沥沥的降雨。年逾六旬的黄大妈(化名)像往常一样,骑着自己那辆有些年头的电动车出门采购生活用品。 雨后的街道弥漫着清新的泥土芬芳,可路边的地面却因为积水变得异常湿滑。 黄大妈小心翼翼地操控着电动车,尽量放慢速度,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电动车的轮胎突然在湿滑的地面上失去了抓地力,车身猛地一歪。黄大妈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整个人便狠狠摔在了地上。 黄大妈摔倒后,在地上挣扎了几下,试图站起身来,但很快就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脸色苍白如纸。 附近的居民听到声响后纷纷围拢过来,大家看着躺在地上的黄大妈,虽然心中满是担忧,却都不敢贸然上前搀扶。 曾经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扶人被讹事件,让大家心有余悸。最终,有好心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当救护车风驰电掣般赶到现场时,医护人员迅速下车对黄大妈进行检查。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黄大妈已经没有了呼吸。 大家都感到十分纳闷,电瓶车的行驶速度并不快,仅仅这样摔一跤,怎么会导致失去生命呢? 就在救护人员准备将黄大妈抬上担架时,其中一名医护人员突然感觉手部一阵麻木,他惊讶地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经过仔细检查,大家这才发现,原来黄大妈其实是被电死的。 原来,黄大妈摔倒的位置附近有一根金属管,由于雨后地面有大量积水,而上方一处裸露的电线接触到了旁边商户门口的铁皮棚,导致金属管带电。黄大妈摔倒时正好接触到了漏电的金属管,从而触电身亡。 黄大妈的女儿得知母亲的死讯后,悲痛欲绝。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她认为供电所应该对此事负责,于是要求供电所进行赔偿。 供电公司在接到索赔要求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他们辩称,经过排查,发现漏电的原因是其中一处商户门口上方裸露的电线接触到了铁皮棚,才导致金属管漏电,这与供电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黄大妈的女儿无奈之下,只好调转矛头,要求旁边的商户进行赔偿。 面对这一要求,商户当场愤怒地回怼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无理取闹,她自己骑车摔倒的,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黄大妈的女儿并未放弃,她毅然将商户起诉至法院,要求商户赔偿52万元,以弥补母亲离世带来的巨大伤痛和损失。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设施产权归属与事故责任承担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本案中,法院调查取证后发现,漏电的部位位于商户的表后线上。这意味着该部分供电设施的产权归属于商户。 按照规则,谁拥有供电设施的产权,谁就应当承担因该设施发生事故后的法律责任。 商户作为表后线供电设施的产权人,有责任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虽然商户声称这段电线是供电局整改电表时重新安装的,且如今线路老化漏电与自己无关,但这并不能免除其作为产权人的责任。 在法律上,产权人不能以设施的安装主体或老化等原因来逃避因设施漏电导致他人伤亡的赔偿责任。 由于漏电部位不在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所以法院认定供电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这符合法律关于产权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即供电公司只对其拥有产权的供电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维 这起悲剧令人痛心,黄大妈的离世给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个人还是相关单位,都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如果在法院门口摔死了,法院赔钱吗???? 也有网友说,应该说,如果是自己私自接电,那应该商铺负责任!如果没有私下接电,应该由供电所负责任! 还有网友说,触电死亡的话法院判得没错。表后属于用户资产,跟家里电线破损漏电一个道理。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来源:都市故事说,江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