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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摊贩让女子买瓜,说都给你打开了。女子却说:"我可没让你打开。"摊贩说:"你

河南,摊贩让女子买瓜,说都给你打开了。女子却说:"我可没让你打开。"摊贩说:"你说要尝一尝,怎么现在就变卦了?"最后两人闹到要报警的程度。

据牟视大观5月20日报道,张芳和家人路过卖瓜的摊贩,就多瞅了两眼。她平时喜欢吃这种瓜,但是有的瓜是面口的,有的瓜是脆的,她更偏向于吃脆的那种瓜。

男子看到张芳在瞧自己的瓜,马上热情地说:"美女,来一个吧,这个瓜现在搞活动,便宜得很,味道还不错,保证你喜欢!"

张芳本来没有想买,想直接走掉,但是前面的车辆拥堵,把她堵在了这里。于是她想:可以看一看他的瓜是不是那种脆的?

但是以她的经验看,男子卖的这种瓜应该是面口的,而不是脆的。无奈男子太热情了,再加上自己堵在这里也无聊,那就看一看吧。

于是男子就给她打开了一颗,并且还说:"你尝一尝,是不是非常好吃?"结果张芳一品尝,发现真如自己判断的那样,这个瓜是面口的,而不是脆脆的那种。

这时,前面的人流量已经疏通,张芳扭头说了一句"我不买",于是想加大油门骑车而去。

这时男子着急了:"咋了?瓜给你打开了,你居然不买?那可不行,这剩下的瓜卖给谁呢?你必须得买单!"

张芳纳闷了:"刚才你要切的时候,我可阻拦你了哈!你现在自己切开了,要强行卖给我,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男子也郁闷了:"不是你说要尝一尝,我才给你打开的嘛!你不尝,我有必要给你打开吗?但是你尝了又不买,这可就是你不对了,这种瓜开了就得买!"

张芳再次强调:"自己喜欢吃的那种脆脆的,你这分明就是面口的。我都说了我的诉求,你的瓜不符合我的标准,我为什么要买?"

男子更生气了,再次重申:"是你要尝一尝,我才给你打开的!你既然喜欢吃脆脆的,那你就去买那种啊,干嘛在我这里要求尝一尝呢?你这不是想白吃吗?"

张芳也懒得跟他计较,觉得"给他说不清楚",加大油门就想离开。这时男子再次拦在摩托车前,不准她离开,说:"这种瓜一旦开了就得买,要不然我没法卖给别人!"

张芳再次强调:"我早就说过让你不要开,你偏要开,还让我尝一尝。现在口感不合我的口味,我不买是正常情况。你如果要强买强卖,我就要报警!"

最后到底买没买不清楚,反正网友们觉得这个事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的还不好判断。

作为男子,看到有顾客来了,肯定要热情招呼,如果对方没说那句"尝一尝",他自然不会打开。

作为张芳来说,多看两眼男子的瓜,也不一定就说要买,只是好奇而已。如果男子没那么热情,她也不可能主动要求男子切开,让她尝一尝。

这个事情真的没有办法去判断谁对谁错,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呢?

1、男子强行让张芳购买切开的瓜,这种行为违法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男子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是违法的。张芳作为消费者,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权利。

男子不能因为瓜切开了,就强迫张芳购买。如果男子只是言语上要求张芳购买,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且情节较轻,那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要是男子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张芳购买,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2、如果张芳真的只是说看看,没说要尝一尝,男子就切开瓜,这又怎么算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这些原则 。

如果是这种情况,男子在张芳未同意品尝的情况下就切开瓜,这违背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

男子自行切开瓜的行为属于他单方面的举动,不能因为这个行为就把责任强加给张芳,让张芳为其买单。张芳没有义务必须购买这个被男子擅自切开的瓜。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