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见习记者王妍妍记者段琼蕾
5月21日启幕的中国欧洲学会中东欧研究分会2025年年会暨第一届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智库论坛上,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发布首个“中国(城市)—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指数(2024)”,这份基于全国24个重点城市数据构建的“经贸晴雨表”,以量化指标对去年我国重点城市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自2012年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以来,城市层面的经贸往来持续迸发活力。以宁波为例,自2018年4月出台《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深化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以来,宁波对中东欧贸易年均增长率达到了8.8%。
“一方面通过构建评价体系来衡量合作成效。另一方面是识别比较我们不同城市发展存在的一些差距,来提供决策参考。”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贸易合作研究中心副主任、商学院副教授陈钧浩在发布会现场阐释构建指数的目的。
评价结果呈梯度发展格局:宁波以显著优势领跑第一方阵,作为唯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在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中的示范效应突出;重庆、上海、北京、天津4个直辖市居于第二梯队,依托较好的经贸合作条件成为中坚力量。武汉、义乌、广州、青岛、大连、成都6个城市居于第三梯队,展现差异化发展潜力;其余城市则构成第四梯队,亟待挖掘后发优势。
以义乌为代表的第三梯队城市依赖其独特优势表现亮眼,研究团队建议,特色城市可以通过加强城市合作基地建设推动贸易投资互促、提升内陆城市多式联运能力促进资源共享、鼓励各类城市增加人文交流和区域性展会等方式提升中国城市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整体水平。
据悉,基于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等原则,研究团队构建了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的合作评价指标体系,其中,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合作实绩、合作平台、合作设施和人文交流,主要考察当前和累积的经贸合作规模、合作的抓手和未来发展空间、合作的便利度和成本、合作的氛围和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