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方面:
1.学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未在有效期内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2.学校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凭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的;
4.学校食堂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的;
5.学校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6.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不规范,操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
7.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过期食品、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的。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未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
2.生产经营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购买的;
3.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以次充好食品的;
4.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来源不明食品的;
5.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6.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食品或类似食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的;
7.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风味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的,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8.肉制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或过期、腐败变质肉制品及原料肉的;
9.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等销售假劣肉制品,销售页面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肉制品的标签信息不符肉制品的;
10.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方面:
1.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擅自改动、拆装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计量装置,破坏其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故意少计或多计用量的;
2.居民水电气收费不规范: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对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的;
3.其他涉及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四)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方面:
1.生产企业和餐饮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
2.以低价食用植物油冒充高价食用植物油销售,以及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的;
3.销售食品来源不明、无相关检验证明,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熟食卤味非法添加亚硝酸盐或滥用色素,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的;
4.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过程中,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实检验报告的。
(五)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突出问题方面:
1.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收费情况公示不到位、公示内容不全,价格欺诈、加收额外服务费用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2.经营者销售老年人药品、保健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
3.以“保健”为名推销商品,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功效的;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广告的;未按照审查通过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发布广告的。
(六)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方面: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收费的;
2.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未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3.超越法定职权开展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4.超范围、超时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5.违反有关行政处罚管辖权规定开展异地执法的;
6.下达罚没指标,制定以罚增收政策文件等情形的;
7.其他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四乱”方面问题的。
(七)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1.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超过规定的差价率销售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2.医药领域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个人和单位的。
(八)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突出问题方面:
1.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自立项目、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的;
2.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无政策依据、无服务内容变相收费的。
二、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1.举报专线:0710-12315;0710-3241634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地址:xyscjg2025@163.com
3.信函及来访举报
书面材料寄送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春园路41号,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收),邮编:441000
四、举报须知
1.鼓励实名反映问题。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匿名举报的,须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等要素,建议通过邮件或书面信函形式提交,以便存档核查。
2.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举报反映经营主体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重大违法行为奖励情形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我局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监管环境。
特此公告。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