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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赣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主角胡显青是赣州上犹县东

近日,江西赣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主角胡显青是赣州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今年50岁,身患中风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2025年4月4日,赣州经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依据的主要证据是朱才明提供的胡显青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张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签名为“胡显青”的借条。然而,胡显青家属指出,2010年1月8日胡显青正因脑出血躺在ICU病房昏迷不醒,根本不可能去写借条、借钱。 原告朱才明称,2010年1月8日胡显青向其借款两万六千元现金,并出具借条,但未按约定还款。胡显青妻子黄香莲则坚称丈夫不认识朱才明,借条也非丈夫所写,且家属从未听闻借款一事。据悉,法院曾就借条签名是否为胡显青所写一事,通知双方是否申请鉴定,朱才明和黄香莲均未提出申请 。 经媒体调查,介绍人刘源文表示,他认识的借钱的“胡显青”在赣州公职单位工作,并非本案被告胡显青。朱才明辨认照片后也表示,被告不是借钱的人。目前,黄香莲已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同时报警。赣州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民警联系介绍人刘源文了解情况。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更涉及司法公正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