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工作期间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那么杨某所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河南怀律律师事务所 赵一婕律师 @披荆斩棘赵律师 表示,杨某在职期间从事营利性活动,即便已离职,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关于禁止公务员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其行为可被认定为“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但因已离职,政务处分无法直接适用。 然而,其违法所得需依法追缴,若经商行为涉及利用原职务影响力谋利,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责时效不受离职影响。 违法生育行为发生于任职期间,即使离职后仍属可追溯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仍可追究党纪责任,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党纪政务处分追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离职不影响对在职期间违纪行为的追责。若杨某为党员,即使离职,党组织仍可对其违规经商、隐瞒生育行为给予党纪处分。 综上,杨某虽已离职,但仍需承担违法所得追缴、党纪处分及任职限制等法律后果。(综合自新华社、披荆斩棘赵律师 )来源:新黄河